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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地方税务局关于2016年上半年宜宾市地税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有关事项的公告

2016-07-21来源:本站采编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公务员局《关于2016年省直机关和地税、国税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告》规定,现将2016年上半年宜宾市地税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标准


    体检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


二、办理体检手续


    体检将于2016年7月25日进行,请体检入闱的考生务必于2016年7月2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笔试准考证,到宜宾市地方税务局人事科(翠屏区金沙江大道D街区地税大楼八楼)领取《体检通知书》,办理体检相关手续。未按时办理体检相关手续者视为弃权。


三、体检集中时间和地点


具体安排见《体检通知书》。


四、体检注意事项


(一)参检考生须按《体检通知书》要求,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集中编队参加体检,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及因故不能按时参加体检的责任自负。


(二)近视的考生请佩戴适合的眼镜参加体检。


(三)体检前三天参检考生应注意休息,不要熬夜,不要饮酒,饮食宜清淡,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早晨须空腹。


(四)考生不得携带手机等任何通讯工具进入体检地点。若因特殊原因已带来者,必须关机并交工作人员统一管理(若有遗失责任自负),不得带入体检场地。考生未按规定交出通讯工具和所带备考用品的,一经发现,即取消体检资格。


 


                  宜宾市地方税务局人事科咨询电话:0831-8202330

来源:本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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