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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州市卫计系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体检及相关事项公告

2017-08-02来源:本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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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人事考试网201782快讯:

根据《2017年彭州市卫计系统公开考试招聘30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公考门户中公教育 www.offcn.com 的规定,现将2017年彭州市卫计系统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体检及后续工作安排如下:

一、体检时间及集中地点

(一)体检时间:2017年8月8日上午(星期二)。

(二)体检集中地点:请参加体检的考生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于体检当日上午7:30到彭州市天府中路154号(彭州市人力资源市场)准时集合,逾期不到者视为自愿放弃体检并不得进入下一程序。

二、体检项目和标准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人社部发〔2010〕12号和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

三、体检要求

(一)参加体检的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进行身份确认后方能参加体检。参加体检的考生不得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不得请人代检或者代他人体检。违者按违纪处理并取消聘用资格。

(二)考生在体检中要严格遵守规定,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待产后或查明未受孕后再补检。

(三)体检、复检以及需要作进一步检查的相关费用,请考生按标准自行向体检医院缴纳。

(四)体检前一天请考生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考生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四、体检结果的公布及后续工作安排

(一)体检结果、考核等相关事宜安排2017年8月11日在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pzrs.pengzhou.gov)进行公告,请考生注意查询。

(二)复检安排: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复检由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安排,具体时间和安排另行通知。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8月2日

 

来源:本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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