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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攀枝花市法院检察院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考试总成绩、职位排名及体检有关事宜的公告

2017-12-29来源:本站采编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关于2017年全省法院检察院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告》,现将我市法院检察院系统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职位排名及体检人员名单予以公布,并就体检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考试总成绩及职位排名
见《攀枝花市2017年法院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总成绩及排名》(附件1)、攀枝花市2017年检察院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总成绩及排名(附件2)。
二、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录用职位及名额,在参加面试考生中,按照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折合总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折合总成绩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体检人员名单见附件3、附件4。
三、体检项目和标准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招考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复检。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的规定,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招录机关或者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不予录用的处理。有串通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由招录机关或者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不予录用的处理,并由中央一级招录机关或者设区的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体检由中共攀枝花市委组织部、攀枝花市中级人民法院、攀枝花市人民检察院组织实施,在指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医疗机构进行。
四、体检通知书领取及体检时间安排
1.体检通知书领取时间:2018年1月5日上午8:30-11:30,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领取体检通知书并交本人近期二寸免冠照片一张。
报考法院系统人员体检通知书领取地点:攀枝花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组织人事处(512室)。
报考检察院系统人员体检通知书领取地点:攀枝花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干部处(710室)。
2.体检时间:2018年1月6日。
五、体检须知
(一)体检人员应于体检当天上午8:00时前到达体检通知书上指定的地点,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体检通知书报到参加体检。超过8:00时未报到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二)为了准确反映受检者身体的真实状况,请注意以下事项:
1.体检必须到指定医院按体检标准、程序进行,其它医疗单位的检查结果一律无效。
2.体检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3.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4.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5.女性受检者处于月经期请在体检前主动告知医务人员,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请在体检前告知医护人员,勿做妇科和X光等项目的检查,待孕期结束后再补检。
6.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考生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录用。
7.需检查矫正视力的考生,请自备合适的眼镜。
8.体检医师和单位认为需要做进一步检查方可做出判断的,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相应检查、检验项目。
9.体检中严禁考生向体检医生自报姓名,否则视为违纪。
联系电话:
攀枝花市中级人民法院:0812-3344428
攀枝花市人民检察院:0812-3365132
 
附:
附件一:攀枝花市2017年法院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总成绩及排名.xls
附件二:攀枝花市2017年检察院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总成绩及排名.xls
附件三:攀枝花市2017年法院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人员名单.xls
附件四:攀枝花市2017年检察院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人员名单.xls
 
 
 
中共攀枝花市委组织部      攀枝花市中级人民法院
攀枝花市人民检察院
2017年12月25日
来源:本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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