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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宜宾江安县事业单位第一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总成绩及体检相关事项的公告

2018-05-30来源:本站采编

根据《宜宾市事业单位2018年第一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宜宾市事业单位2018年第一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调减取消招聘岗位的公告》规定,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现将江安县事业单位2018年第一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总成绩及体检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祥见附件,其中阴影部分为进入体检环节人员。
 
二、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岗位及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的《专业科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笔试的《专业科目》成绩也相同的,以笔试《公共科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三、体检手续办理
 
(一)体检手续办理时间及地点
 
请进入体检的考生务必于2018年6月5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到江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管理股(江安县县政府综合大楼三楼324室)办理体检手续并现场领取《体检通知书》。
 
(二)体检手续办理所需资料
 
  请进入体检的考生务必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和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办理体检手续,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办理体检手续者视为放弃体检资格。进入体检人员情况详见附件。
 
四、体检时间及安排
 
体检定于2018年6月9日(星期六)进行,具体安排详见《体检通知书》。
 
五、体检标准
 
(1)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2)教育系统教师岗位体检标准参照四川省教育厅印发的《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2011年修订后意见)执行。
 
(3)其他岗位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4)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执行。
 
(5)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6)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六、体检注意事项
 
(一)请参检考生按《体检通知书》要求,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集中编队参加体检,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及因故不能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资格,一切责任自负。
 
(二)请参检考生体检时需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体检通知书》、签字笔1支、近期正面免冠2寸证件照片(1张)。(注:体检费用为500元左右,实际费用以医院发票为准,费用自理)
 
(三)请参检考生在体检前三天应注意休息,不要熬夜,不要饮酒,饮食宜清淡,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早晨须空腹参检(不能饮水)。
 
(四)所有参检考生必须服从指挥,遵守体检秩序,未经允许不得擅自脱离体检队列。
 
(五)参检考生不得携带手机等任何通讯工具进入体检地点。若因特殊原因已带来者,必须关机并交工作人员统一管理(若有遗失责任自负),不得带入体检场地。考生未按规定交出通讯工具的,一经发现,即取消体检资格。
 
(六)体检当天考生的亲朋家属等与体检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体检场所。
 
七、联系电话:0831-2620738。
 
 
 
附件: 江安县事业单位2018年第一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总成绩及体检人员名单(阴影部份为进入体检人员)
 
江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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