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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宜宾县事业单位第二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递补体检公告

2018-08-07来源:本站采编

 按照《宜宾市事业单位2017年第二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要求, 拟对我县部分岗位因2018年应届毕业生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进行递补,现将递补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递补体检人员

详见《宜宾县事业单位2017年第二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递补体检人员名单》(附件)。

二、递补体检时间与集中地点

1、体检时间:2018年8月9日(星期四)上午8:00

2、集中地点:宜宾县农业局门口(宜宾县柏溪镇长江路360号)

三、注意事项

(一)参检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集中编队参加体检,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及因故不能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资格,一切责任自负。

(二)参检考生体检时需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黑色签字笔1支、近期正面免冠2寸照片(1张)。(注:体检费用为300元左右,实际费用以医院发票为准,费用自理,请准备现金)

(三)参检考生在体检前三天应注意休息,不要熬夜,不要饮酒,饮食宜清淡,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早晨须空腹参检(不能饮水)。

(四)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执行。怀孕及可能受孕考生务必在办理体检手续时一并告之怀孕有关事宜,体检时暂不做胸部X线检查。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五)所有参检考生必须服从统一指挥和安排,遵守体检秩序,未经允许不得擅自脱离体检队列。一经发现,即取消体检资格。

(六)考生在体检过程中,不得有与体检工作无关的其他人员陪同参检。一经发现,即取消体检资格。

(七)考生不得携带手机等任何通讯工具进入体检地点。若因特殊原因已带来者,必须关机并交工作人员统一管理,不得带入体检场地。考生未按规定交出通讯工具的,一经发现,即取消体检资格。

四、本公告由宜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宜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1—7822849

 

附件:宜宾县事业单位2017年第二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递补体检人员名单

 

宜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8月6日

 

宜宾县事业单位2017年第二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递补体检人员名单

序号

报考单位

岗位编号

准考证号

总成绩

总排名

备注

1

宜宾县林业局下属事业单位

17227009

2017122114802

60.80

5

递补体检

 

来源:本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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