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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上半年泸州江阳区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参加首轮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和相关事宜的公告

2019-05-15来源:本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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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关于江阳区2019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规定,现将参加首轮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和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
 
教师类岗位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为27.47分。
 
非教师类岗位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为31.10分。
 
二、参加资格审查人员的确定
 
1、编码2019102001——2019102034、2019102055——2019102081、2019102097——2019102099的岗位开考比例为3:1,编码2019102035——2019102054、2019102082——2019102096的岗位开考比例为2:1(乡镇学校公招教师,乡镇卫生院公招医学类人员开考比例放宽为2:1)。
 
2、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与招聘人数3:1(2: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查的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进入资格审查,因笔试缺考等原因产生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该岗位招聘人数3(2)倍,且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分数线的人员一并确定进入资格审查)。笔试有缺考科目、单科或双科成绩为零分者、笔试成绩低于最低分数线者、在考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考试成绩或考试资格者均不能进入资格审查。
 
三、资格审查时间
 
首轮资格审查时间为2019年5月25日(星期六),上午8:30—12:00 ,下午15:00—18:30。
 
因资格审查不合格或不按时参加资格审查产生的空额,有递补对象的,泸州市江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规定依次递补,每个岗位只递补一次。2019年5月26日公布递补参加资格审查人员名单,递补参加资格审查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5月31日18:00。
 
四、资格审查地点
 
江阳会议中心(泸州市江阳区康宁路2-3号,江阳区党政大楼旁)。
 
五、审查要求
 
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主要围绕报考条件(含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及其他条件)进行,考生参加资格审查须持: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等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其中2019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在资格审查时未取得毕业证的,应出具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或学位证所载学历、学位和专业名称为准。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要出具学历认证材料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学历认证请登录中国留学网(www.cscse.edu.cn)中“学历学位认证专栏”,认证查询有关要求和程序。
 
(3)截至资格审查之日,考生是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占编人员,须由工作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不能提供的,将不予审核通过。资格审查时隐瞒或弄虚作假的,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后都将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且后果自负。
 
(4)《报名信息表》2份。
 
六、其他相关事宜
 
1、资格审查原则上应由考生本人参加,确有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到场的,可以委托他人,但需提交考生本人的书面委托书(载明委托事项和原因)及考生本人、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鉴于此次资格审查人数众多,考生入场时需听从现场工作人员的指挥和安排。入场时,工作人员将对考生的身份及报名信息进行查验,考生需出示报名信息表及身份证原件(如系委托参加资格审查,受委托人进场时需出示考生报名信息表、委托书、考生及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按对应的报考岗位指示通道有序入场。入场后,按对应的报考岗位审查受理点参与资格审查。其他非考生和非受委托人禁止入场。资格审查合格后,请考生自备人民币现金80元,现场缴纳面试费。
 
3、咨询电话:0830-3123622。
 
附件:江阳区2019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参加资格审查人员名单.xls
 
泸州市江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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