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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宜宾市南溪区事业单位第一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总成绩、资格审查及体检有关事项的公告

2019-05-20来源:本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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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宜宾市事业单位2019年第一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规定,现将报考我区事业单位考生笔试总成绩、资格审查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笔试总成绩及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详见附件《宜宾市南溪区事业单位2019年第一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总成绩和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二、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时间:2019年5月2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 
 
地点:宜宾市南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会议室(宜宾市南溪区正信路新政务服务大厅7楼)。
 
三、资格审查所需资料
 
1、《报名信息表》2 份(请在宜宾人事考试网上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 2 寸免冠证件照片);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1 份;
 
3、有效的学位证(有学位要求的)、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其中,2019年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加盖印章)。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不符者,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4、《岗位表》上要求提供的其他职称、职(执)业资格证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已参加职称、职(执)业资格考试合格但未取得证书原件的考生须提供按照管理权限由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考试合格、证书正在办理中的书面证明原件)。
 
其中,属2019年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应届毕业生的,现场资格审查时不需提供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职称、职(执)业资格证等证明材料,但务于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关证书原件,并凭证书办理聘用手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5、其他与报考资料相关的材料。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体检资格(下同)。 
 
四、递补要求 
 
现场资格审查中因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而产生的缺额,将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递补人员资格审查工作于2019年5月28日下午17:00点截止。请与进入资格审查考生名次接近有希望递补的考生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并主动与南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保持联系,因报考者不主动,联系电话留错、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过期不再递补,责任考生自负。
 
五、体检
 
1、体检人员:不面试岗位资格审查合格者当场领取体检通知单。
 
2、体检时间及集合地点:详见体检通知单。
 
3、体检标准:
 
(1)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2)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相关规定执行。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申请,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4)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执行。
 
(5)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六、面试安排
 
资格审查合格者,现场领取面试通知单,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单、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按面试通知单规定的时间和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 
 
特别提醒:根据《公告》规定,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等,责任自负。 
 
五、咨询电话 
 
南溪区人社局:0831- 3185385;3329815(教育)、3327011(卫生)
 
附件:宜宾市南溪区事业单位2019年第一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总成绩和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宜宾市南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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