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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乐山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资格复审、面试等有关事宜的公告

2019-05-22来源:本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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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四川省2019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的有关要求,现就乐山市2019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资格复审、面试等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工作
 
(一)资格复审对象
 
报考乐山市职位并已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和调剂递补后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具体名单以四川优秀大学生选调网和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公告为准)。
 
考生本人必须亲自到场参加资格复审。
 
(二)资格复审时间
 
资格复审时间:2019年5月31日(星期五)下午3:00-5:00。
 
(三)资格复审地点
 
中共乐山市委党校综合楼一楼103教室(乐山市市中区人民北路116号)。
 
(四)资格复审需提供材料
 
1.应届大学毕业生需要提供的材料:
 
(1)高校院(系)党组织、高校党委组织部(就业指导部门)审核签章的《四川省2019年度选调生报名推荐登记表》一式三份(须登录报名网站按网络提示用A4纸双面打印并贴照片)。
 
(2)考生本人笔试准考证、学生证、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高校出具的学历证明材料1份(证明材料中需注明学校校名全称、所在院(系)、所学专业名称、专业代码和毕业时间),并加盖高校党委组织部或院(系)党组织印章。
 
(4)已加入中国共产党(含预备党员)的考生,需出具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证明材料1份(证明材料中入党时间需准确到××年××月××日),并加盖高校党委组织部或院(系)党组织印章。
 
(5)担任学生干部的考生,需出具担任学生干部的证明材料1份(证明材料需注明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担任何种职务;在校、院系学生会、团委、研究生会任职的除注明具体职务外,还须注明该职务是否为中层副职及以上;在校、院系协会、社团等任职的除注明具体职务外,还须注明该职务是否为副职及以上。担任多项学生干部职务的,开具担任最高一级学生干部职务的证明),并加盖高校党委组织部或院(系)党组织印章。
 
(6)具有参军入伍经历的考生,需提供退出现役有关证明材料(如:退出现役审批表、退伍证)。
 
(7)获国家级奖学金、校级及以上“优秀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培养对象、校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省级“大学生综合素质A级证书”、院(系)级及以上“三好学生” (或“优秀学生”“优秀研究生”“优秀硕士”“优秀博士”)、院(系)级及以上“优秀学生干部” (或“优秀研究生干部”)、院(系)级及以上“优秀团干部”的考生,需出具奖励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8)近期2寸免冠彩色证件照2张(照片背面注明姓名)。
 
2.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需要提供的材料:
 
(1)服务地所在县(市、区)委组织部和项目主管部门审核签章的《四川省2019年度选调生报名推荐登记表》一式三份(须登录报名网站按网络提示用A4纸双面打印并贴照片)。
 
(2)考生本人笔试准考证、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由服务地所在县(市、区)委组织部出具的2018年12月31日前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证明材料1份(证明材料需注明服务基层项目的名称,以及从事服务基层项目的具体起止时间),其中担任过建制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或村(居)委会主任的需注明担任建制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或村(居)委会主任的起止时间、是否中途卸任等内容(附任命文件、当选证书),并加盖服务地所在县(市、区)委组织部印章。
 
(4)服务期间获得过市(州)、县(市、区)党委政府、省直部门及以上表彰的需提供表彰奖励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5)由服务地所在县(市、区)委组织部出具的考生本人在服务期间现实表现材料(材料需说明是否受到纪律处分或其他影响录用等方面的情况)及未曾享受优惠政策录用为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证明材料1份,并加盖服务地所在县(市、区)委组织部印章。
 
(6)由县(市、区)委组织部开具的中国共产党党员(含预备党员)证明材料1份(证明材料中入党时间需准确到××年××月××日),并加盖县(市、区)委组织部印章。
 
(7)近期2寸免冠彩色证件照2张(照片背面注明姓名)。
 
(五)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须在指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料不齐、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者取消面试资格,不再递补。
 
二、面试工作
 
面试将于2019年6月1日(星期六)进行,请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持本人《面试通知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三、其它有关事项
 
1.敬请所有考生随时保持通讯畅通,因无法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2.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调过程,任何时候发现考生资格不符将即时取消资格。考生或推荐单位不按要求填报或提供、填写虚假信息的责任自负,并将视情况通报处理或追究责任。
 
3.面试成绩、体检公告和体检结论等信息,均在乐山人事考试网(http://www.lspta.com.cn/)上公布,敬请考生及时关注。
 
4.未尽事宜,请与乐山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联系。联系电话:0833—2487564。
 
 
 
 
                        中共乐山市委组织部
 
                     2019年5月22日
来源:本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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