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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宜宾市叙州区事业单位第一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递补资格审查及体检公告(第三批)

2019-08-15来源:本站采编

按照《宜宾市事业单位2019年第一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拟对我区部分岗位因考生自愿放弃考核、考核不合格而出现缺额进行递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递补人员

详见附件《宜宾市叙州区事业单位2019年第一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递补资格审查及体检人员名单》(第三批)。

二、递补资格审查

1、时间:2019年8月19日上午(9:00-12:00)。

2、地点:宜宾市叙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宜宾市叙州区柏溪镇城北新区康宁路区政务服务中心6楼623室)

3、递补资格审查所需资料

(1)《报名信息表》1 份(请在宜宾人事考试网上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 2 寸免冠证件照片);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1 份;

(3)有效的学位证(有学位要求的)、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4)《岗位表》上要求提供的其他职称、职(执)业资格证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5)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考生在任一招聘环节的中断,即失去进入后续环节的资格。

三、递补体检

递补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进入体检环节。

1、体检时间:2019年8月20日上午8:00。

2、集中地点:宜宾市叙州区农业农村局门口(宜宾市叙州区柏溪镇长江路360号)。

3、体检标准

(1)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相关规定执行。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申请,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4、体检注意事项

(1)参检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集中编队参加体检,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及因故不能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资格,一切责任自负。

(2)参检考生体检时需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黑色签字笔、笔记本、近期正面免冠2寸照片1张。(注:体检费用为400元左右,实际费用以医院发票为准,费用自理,请准备现金)

(3)参检考生在体检前三天应注意休息,不要熬夜,不要饮酒,饮食宜清淡,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早晨须空腹参检(不能饮水)。

(4)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执行。怀孕及可能受孕考生务必在办理体检手续时一并告之怀孕有关事宜,体检时暂不做胸部X线等项目检查。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5)所有参检考生必须服从统一指挥和安排,遵守体检秩序,未经允许不得擅自脱离体检队列。一经发现,即取消体检资格。

(6)考生在体检过程中,不得有与体检工作无关的其他人员陪同参检。一经发现,即取消体检资格。

(7)考生不得携带手机等任何通讯工具进入体检地点。若因特殊原因已带来者,必须关机并交工作人员统一管理,不得带入体检场地。考生未按规定交出通讯工具的,一经发现,即取消体检资格。

特别提醒:根据《公告》规定,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递补、体检、考察、聘用等,责任自负。

四、咨询电话:宜宾市叙州区人社局0831-7822849

 

附件:《宜宾市叙州区事业单位2019年第一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递补资格审查及体检人员名单》(第三批)

                        

 

宜宾市叙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8月15日

 

宜宾市叙州区事业单位2019年第一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递补资格审查及体检人员名单(第三批)

序号

招聘单位

岗位名称

岗位代码

准考证号

考试总成绩

岗位排名

备注

1

宜宾市叙州区双龙镇中心卫生院

内科

19127100

2019427071916

45.8

9

递补资格审查及体检

 

 

来源:本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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