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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下半年广安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和面试事宜的公告

2019-12-26来源:本站采编

根据《中共广安市委组织部广安市务员局关于2019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的公告》精神,现将我市2019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和面试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对象

依据公告“根据考生的笔试折合总成绩,按照招考职位录用名额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并采取网上公告的方式进行公布;笔试中有缺考科目者或有违规违纪情况者不得进入资格复审;最后一名笔试折合总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规定,各招录职位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二)资格复审时间

2019年12月30日(星期一)、12月31日(星期二)(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三)资格复审地点及责任分工

1.资格复审集中在广安市考试指导(公务员培训)中心(广安市广安区步云街29号,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后院)进行。

2.报考区市县级机关(含参照管理单位)和乡镇机关职位的锚点面试资格复审由报考职位所在区市县委组织部负责;报考广安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广安市公务服务中心、广安市地方志办公室职位的面试资格复审由以上3个单位负责。

(四)资格复审要求

报考2019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的考生,应携带《2019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一份(贴上2寸彩色照片)、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学位要求的职位)、户籍证明(明确了招收范围的职位)和招考单位要求的其它证书、手续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其中,几类特殊报考对象,还须具备以下手续:

1.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的或学生证上专业及学历层次等信息不全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有关院系、学历层次和专业等情况证明)。

2.新就业的企事业单位的高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未满参加本次招考的,须出具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的证明。

3.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有关规定由具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的证明。

4.报考“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职位的,应提供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缴纳社保证明、工商营业执照等相应的证明材料。

5.委培生、定向生须由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证明。

6.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应由所在服务单位和县级以上项目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和相关证明材料。

7.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应当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

8.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未按要求提供上述相关手续和证明以及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出现的缺额,按笔试折合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次。递补人员按要求进行资格复审。

(五)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1.资格复审应由考生本人到现场进行。若本人现用名与身份证或其它证件的名字不符者,须取得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并在照片上盖有户籍管理印章的证明。

2.笔试准考证遗失的请自行登录报名网站打印。

3.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负责审查资格的单位有权取消报考者的面试资格,其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4.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资格。凡未参加资格复审以及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

5.2019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后续工作有关信息,均在小平故里先锋网(网址http:∥www.ncpta.gov.cn/)公告,不再另行通知,敬请广大考生注意查询。

6.考生须保持通讯畅通,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负责。通讯方式变更的,请及时主动告知资格复审单位。

二、递补资格复审

根据招考公告的相关规定,对因资格复审不合格和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出现的缺额,由中共广安市委组织部统一按笔试折合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进入递补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并发布递补资格复审公告。递补资格复审的人员应于2020年1月6日(星期一)按照统一要求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递补资格复审只进行一次,如无符合条件的递补人员则该职位不再递补。

递补资格复审公告另行发布,请有可能进入递补资格复审的考生务必密切留意递补资格复审公告,以免耽误相关事宜。

三、面试事宜

(一)面试报到及交费

经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务必持资格复审单位发放的《资格复审合格通知书》于2019年12月30日至12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到广安市考试指导中心(广安市广安区步云街29号)304室报到、领取《面试通知书》并按照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人。

递补资格复审人员务必于2020年1月3日(星期五)在指定地点报到、领取《面试通知书》并按照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人。凡未按时报到、领取《面试通知书》和交面试考务费的,均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面试安排

各职位具体的面试时间和地点将在发放给考生的《面试通知书》中明确,请考生认真阅读《面试通知书》上的具体规定和注意事项,面试当天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等参加面试。

政策咨询电话:0826-2390075

资格复审单位联系电话:

0826-2399232 (广安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0826-2332452  (广安市公务服务中心)

0826-2335554 (广安市地方志办公室)

0826-2883058 (中共广安市前锋区委组织部)

0826-5235722 (中共岳池县委组织部)

0826-6213231、6211530(中共武胜县委组织部)

0826-3220665 (中共邻水县委组织部)


附件:广安市2019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2019年12月25日     


 

来源:本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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