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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宜宾高县事业单位第二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有关事项的公告

2019-12-31来源:本站采编

根据《宜宾市事业单位2019年第二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规定,现将我县事业单位考生笔试总成绩、资格审查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生本人的笔试总成绩、所报考岗位的笔试排名详见本公告附件。
 
二、进入资格审查人员的确定。
 
面试岗位:按照招考岗位招聘名额的3倍,依据同岗位考生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笔试有缺考科目者不得进入资格审查,下同)。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审查。实际参加笔试的考生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岗位,该岗位无笔试缺考科目的考生全部进入资格审查。
 
不面试岗位:根据招聘岗位及名额,按照考生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资格审查(其中实际参加笔试人员未形成竞争,即实际参加笔试各科成绩均有效的人数少于或等于该岗位拟招聘人数,该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低于55分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
 
三、请进入资格审查的考生于2020年1月9日-1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携带以下资料到高县人才交流中心(高县庆符镇正大路恒远兴城,县政府政务服务大厅内)进行资格审查。
 
(1)《报名信息表》2份(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有效的学位证(有学位要求的)、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其中,2020年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加盖印章)。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不符者,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4)《岗位表》上要求提供的其他职称、职(执)业资格证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已参加职称、职(执)业资格考试合格但未取得证书原件的考生须提供按照管理权限由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考试合格、证书正在办理中的书面证明原件);
 
其中,属2020年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应届毕业生的,现场资格审查时不需提供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职称、职(执)业资格证等证明材料,但务必于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关证书原件,并凭证书办理聘用手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5)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考生在任一招聘环节的中断,即失去进入后续环节的资格。
 
面试岗位资格审查合格者,按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缴纳80元面试费,领取面试通知单;不面试岗位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体检环节,体检具体事宜在中国三江人才网和宜宾人事考试网另行通知。
 
四、因现场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等出现的缺额,在同岗位考生中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递补人员资格审查工作于2020年1月14日上午12:00截止,过期不再递补。请与进入资格审查考生名次接近有希望递补的考生密切关注中国三江人才网和宜宾人事考试网的递补资格审查公告并与高县人才交流中心保持联系,于1月14日上午12:00前自行到高县人才交流中心(高县庆符镇正大路恒远兴城,县政府政务服务大厅内)候补,过期不再递补。
 
五、面试事宜详见《面试通知单》。
 
特别提醒:根据《公告》规定,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等,责任自负。
 
咨询电话:0831-5419897。
 
 
 
附件:高县事业单位2019年第二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总成绩及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阴影部分)
(点击下载)
 
 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2月31日

 
来源:本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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