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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上半年宜宾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开展教师资格认定的通告

2020-05-12来源:本站采编

根据教育厅的统一安排部署,现将我市2020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告如下。
 
一、受理对象及认定权限
 
(一)受理对象
 
1.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在宜宾市的中国公民。其中,仅居住地在宜宾市的须办理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
 
2.宜宾市辖区内学校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二)认定权限
 
1.各区县教育体育局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幼儿园教师资格。
 
2.宜宾市教育和体育局认定高中阶段教师资格。
 
二、高中阶段教师资格认定申请程序
 
 
(一)网上报名(5月11日至6月22日,其间5月21日0:00到6月6日上午09:30网站关闭,关网期间不能开展网报)。申请人从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教师资格认定网报入口”进入报名。根据自己户籍所在地、居住地或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全日制应届毕业生),点击相应的县(区)确认点(翠屏区和叙州区申请认定人员按照现行政区划选择确认点并提交资料,临港经开区高校确认点为翠屏区)。网上报名时上传照片应为本人近期照。
 
(二)体检(5月11日至6月22日)。申请人到二级乙等以上医疗机构体检,体检表上粘贴照片应与网上报名上传照片相同,体检最终结论须出具明确意见(“合格”或“不合格”)并有医生签字和医院公章(体检标准见四川省教育厅官网)。
 
(三)现场确认(6月23日至6月28日)。各申请人根据户籍所在地、居住地或就读学校所在地区县教育体育局指定的时间和地点(详见各区县的通告)到现场提交纸质材料,进行申请条件确认。确认后网报信息将不能再修改。
 
1.申请人现场确认时必须携带以下7种基本材料:
 
(1)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
 
(2)户籍证明、居住证明或学校在籍证明。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持本人户口簿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持有效的居住证原件;港澳台居民持本地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原件,提交其复印件;台湾居民提供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驻川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在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复印件一式一份。
 
(3)学历证书原件,学历信息经过学信网电子信息比对的可不提交(未经过比对的须验原件,收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应提供由学校提供的学生能按时毕业的材料。
 
(4)体检结论为“合格”的《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一式一份。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认定系统能验证的可不提交(未通过验证的须验原件,收复印件)。
 
(6)一寸半身正面免冠彩色白底证件照一张(正规证件相片,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应与网上报名时上传相片相同,相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
 
(7)国考合格证,认定系统验证通过的可不提交。
 
2.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还需提交以下材料:
 
具有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教师的专业技术职称与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和工人等级是不同序列不能作为相关依据。
 
三、其他事项
 
(一)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
 
(二)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三)相关网址:
 
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
 
四川教育网:http://www.scedu.net。
 
宜宾市教育和体育局:http://jyj.yibin.gov.cn。
 
附件:1.市、区县教育部门教师资格认定权限及咨询电话附件1.doc
 
       2.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附件2.doc
 
附件下载:点击查看
 
宜宾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0年5月11日
 
来源:本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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