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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下半年南充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递补体检有关事项的公告

2020-07-01来源:本站采编

根据中共南充市委组织部、南充市公安局《关于2019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的公告》精神,现将我市2019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递补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递补体检人员的确定

由于在考察中出现缺额,按照公告精神,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一次。递补人员名单如下。

姓名

性别

职位编码

招录机构

招录职位

准考证号

粟光超

43110016

营山县公安局

执法勤务

9110911010906

二、体检时间及要求

1.体检时间:2020年7月3日(星期五)。

2.体检地点:体检当日早上随机确定体检医疗机构。

请体检人员持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公务员录用体检表于2020年7月3日早上7:00时到南充市公安局政治部人事处(南充市顺庆区西华路2段72号,南充市公安局601办公室)报到,证件不齐者或迟到者取消体检资格。

三、体检项目和标准

体检由中共南充市委组织部、南充市公安局统一组织,在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医疗机构进行。

体检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执行。

公告发布后至本次考录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新的体检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招考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1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四、体检报名及交费

参加体检的人员请于2020年7月2日(星期四)下午3:00至6:00时,携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防疫健康信息码”和2寸与笔试准考证同底免冠照片1张,到南充市公安局政治部人事处(南充市顺庆区西华路2段72号,南充市公安局601办公室)报名,领取体检通知书和公务员录用体检表。

体检费500元/人,由体检医院于体检当日直接收取。逾期未报名或未在医院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相关要求

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招录机关或者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不予录用的处理。有串通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由招录机关或者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不予录用的处理,并由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5年。

中共南充市委组织部 

2020年6月30日  

信息来源:http://ncpta.e21cn.com/newsDetail/540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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