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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下半年泸州市江阳区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递补参加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和相关事宜的公告

2021-01-11来源:本站采编作者:四川人事考试网

按照《关于泸州市江阳区2020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规定,现将递补参加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和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
 
教师类岗位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为27.03分;非教师类岗位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为29.09分。考生笔试成绩低于最低分数线的不能参加资格审查。
 
二、递补参加资格审查人员的确定
 
1.2021年1月9日,我区集中对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进行了资格审查,因资格审查不合格或不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等造成空额的,根据本次公开招聘公告规定,有递补对象的,泸州市江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规定依次递补,每个岗位只递补一次,递补参加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附后。
 
2.人员确定: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编码2020302001——2020302012、2020302014——2020302023、2020302037——2020302042岗位按与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查的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进入资格审查,因笔试缺考等原因产生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该岗位招聘人数3倍,且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分数线的人员一并确定进入资格审查),编码2020302013、2020302024——2020302036的岗位按与招聘人数2: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查的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进入资格审查,因笔试缺考等原因产生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该岗位招聘人数2倍,且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分数线的人员一并确定进入资格审查)。笔试有缺考科目、单科或双科成绩为零分者、笔试成绩低于最低分数线者、在考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考试成绩或考试资格者均不能进入资格审查。
 
三、递补资格审查时间
 
递补资格审查时间为:2021年1月11日至2021年1月15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递补参加资格审查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月15日18:00。
 
四、递补资格审查、缴费和领取面试通知书地点
 
1.递补资格审查地点:
 
(1)岗位编码(2020302001-2020302011、2020302013):江阳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事管股(江阳区学院西路297号,江阳区政务服务中心10层),联系电话:0830-3123622。
 
(2)岗位编码(2020302012):江阳区区委组织部1104室(江阳区星光路6号,江阳区党政大楼11层,)联系电话:0830-3123714。
 
(3)岗位编码(2020302014-2020302032):江阳区卫生健康局333办公室(江阳区星光路6号,江阳区党政大楼3层),联系电话:0830-3123074。
 
(4)岗位编码(2020302036-2020302042)江阳区教育体育局人事股305室(江阳区星光路6号,江阳区党政大楼3层),联系电话:0830-3123593。
 
2.缴费地点:江阳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务室(江阳区学院西路297号,江阳区政务服务中心10层),联系电话:0830-3168825。
 
3.领取面试通知书地点:江阳区人事考试中心办公室(江阳区学院西路297号,江阳区政务服务中心10层),联系电话:0830-3123621。
 
五、递补资格审查程序
 
1.对应报考岗位,在规定时间、规定地点参加递补资格审查。
 
2.到江阳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事管股进行递补资格审查复核。
 
3.缴纳面试考务费。
 
4.领取面试通知书。
 
六、递补审查要求
 
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主要围绕报考条件(含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及其他条件)进行,考生参加资格审查须持: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等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其中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在资格审查时未取得毕业证的,应出具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或学位证所载学历、学位和专业名称为准。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应出具教育部相关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学历认证请登录中国留学网(www.cscse.edu.cn)中“学历学位认证专栏”,按照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
 
(3)编码2020302009——2020302010岗位的报考人员还须出具本人《入伍通知书》、《退出现役证》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4)编码2020302012岗位的报考人员还须提供由党组织关系所在的党支部和上一级党委出具的中共正式党员身份认证材料。
 
(5)下列人员还须提供如下材料:考生是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占编人员,须由工作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不能提供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凡是在资格审查时隐瞒或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并查实都将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且后果自负。
 
(6)《报名信息表》2份。
 
 七、其他相关事宜
 
 1.考生在递补资格审查及面试期间的疫情防控要求,严格按照泸州市江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12月29日和2021年1月5日发布的《关于泸州市江阳区2020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期间疫情防控注意事项的公告》和《关于泸州市江阳区2020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期间疫情防控注意事项的公告》执行。
 
2.递补资格审查原则上应由考生本人参加,确有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到场的,可以委托他人,但需提交考生本人的书面委托书(载明委托事项和原因)及考生本人、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递补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按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人民币80元(微信支付)后,方可领取《面试通知书》。
 
 4.咨询电话:0830-3123622。
 
 
 
 附件:泸州市江阳区2020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递补参加资格审查人员名单.xlsx(点击下载)
 
 
 
 
 
泸州市江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月11日
 
 
来源:http://www.jiangyang.gov.cn/zwgk/fdzdgknr/rsjzkxx/syryzl/content_76837
 
 
四川人事考试网2021年1月11日讯
来源:本站采编作者:四川人事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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