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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下半年广元市司法局部分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总成绩及面试有关事项的公告

2021-01-18来源:本站采编作者:四川人事考试网

根据中共广元市委组织部、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广元市2020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的规定,现将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笔试总成绩排名、面试入闱人员及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笔试总成绩排名及面试入闱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资格审查及面试有关事项
 
(一)资格审查时间、地点根据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和具体招聘岗位的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不超过3:1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审查的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资格审查。
 
面试入闱人员务必于2021年1月21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4:30)到市司法局五楼政治部(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雪峰大道15号)进行资格审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由此产生的空缺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资格审查后出现的缺额,于2021年1月22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依次递补,且当日只对递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请排名紧靠面试入闱人员的考生保持报考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并做好可能替补的准备,因联系电话不通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资格审查应携带的资料
 
参加资格审查的人员应携带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手续:
 
(1)《报名表》2份(请考生在报名时从广元人事考试网上自行打印,并按要求粘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4)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证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份。
 
(5)市外在编在职工作人员报考者,须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主管部门或工作单位书面同意报考的材料。
 
其中,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取得毕业证书前)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材料。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报考者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不符者,取消报考者的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三)缴费及面试通知书发放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按照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缴纳80元面试费,并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
 
(四)面试相关要求
 
面试于2021年1月23日进行。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本人身份证、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及其他要求以资格审查时发放的面试通知书为准。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员。因考生缺考等原因导致面试实际开考比例低于3:1的,仍视为有效比例。
 
三、疫情防控
 
一是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本次招聘如有调整资格审查和面试时间的,另行通知(我们将提前在公告发布网站予以发布,请报考人员应按照相应日程安排,密切关注,提前做好准备工作)。如无变更公告的,将如期举行。二是因相关地区防疫规定,报考人员不能按时参加资格审查和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岗位空缺按照公告中相应环节规定递补。三是资格审查和面试时,考生应当主动出示本人防疫健康码信息(绿码),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经现场测量体温无异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考点;经现场确认有体温异常或呼吸道异常症状者,不再参加此次资格审查和面试,应配合到定点收治医院发热门诊就诊,视为放弃。四是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资格审查和面试当天应提供7日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报告。
 
四、咨询联系电话:
 
广元市司法局政治部:0839—3227852 
 
 
   
 
附件:广元市司法局部分事业单位2020年下半年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总成绩及面试入闱人员 名单(点击下载)
 
 
 
 
 
广元市司法局
 
2021年1月11日
 
来源:http://sfj.cngy.gov.cn/New/Detail/202101111704465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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