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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委组织部从五方面人员选拔乡镇领导班子成员体检工作有关事宜的公告

2021-05-27来源:本站采编

根据《中共巴中市委组织部印发〈关于从乡镇事业编制人员等五方面人员选拔乡镇领导班子成员的工作方案〉的通知》(巴市组通〔2021〕10号)和《中共巴中市委组织部关于做好五方面人员考试考察体检等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有关要求,现就从五方面人员选拔乡镇领导班子成员体检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进入体检人员
 
根据综合成绩,结合考察情况,确定130名五方面人员进入体检环节(名单详见附件)。
 
二、体检相关事宜
 
(一)体检时间、地点和执行标准
 
体检工作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实施,于2021年5月31日(星期一)在临时抽取的具有公务员录用体检资质的医院进行。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体检对象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1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因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等出现的缺额,分类别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递补。
 
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0号)有关规定,体检对象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选拔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由市委组织部取消其选拔资格,并按相关规定处理。
 
(二)体检前准备
 
请列入体检的130名体检对象,务于体检当日上午7:20前持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本人近期免冠彩色2寸证件照2张到巴中市巴州区望王路西段9号巴中市委党校办公楼前集中,空腹前往承检医院体检。集中前请按550元左右/人次准备体检费用,于体检报名填写体检表时直接向承检医院缴纳。补充检查和复查费用据实另计。
 
体检对象未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集中者,视为自行放弃体检资格。
 
(三)参检注意事项
 
体检注意事项,请参阅《公务员录用体检表》之体检须知,其它注意事项主要是:
 
1. 体检前保持正常饮食,注意休息,勿熬夜、饮酒及食用高脂肪、高蛋白类食物,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前一天晚餐后不再进食,保证空腹10至12小时抽血检验。
 
2. 体检当日早晨切勿进食,以便空腹应检。
 
3. 如需检查矫正视力的人员,请自备眼镜。佩戴隐形眼镜的检查对象在眼科检查前应先摘掉隐形眼镜,再进行视力检查。使用义眼者应向眼科医生讲明。
 
4. 体检时按医生要求需补充检查的对象,承检医院将现场收取补充检查费,请体检对象做好准备。
 
5. 体检对象不得携带手机等任何通讯工具进入体检现场,否则视为违规,将按规定处理。
 
6. 体检对象一律不自带车辆,亲属及其他无关人员请勿陪同参检。
 
7. 请相互监督,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应立即向工作人员和有关机关反映。
 
(四)体检结果及递补
 
体检结束后,由市委组织部适时发布公告。对需要复查、不合格及递补人员体检等将电话告知,请体检对象保持手机畅通,并密切关注中共巴中市委组织部网站发布的公告信息。
 
三、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一)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体检对象须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体检前,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
 
(二)体检对象须主动出示本人防疫健康码信息(绿码),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参加体检。
 
(三)体检对象须听从工作人员指挥,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保持一米间隔距离,排队有序入场。在接受身份核验时,体检对象须按要求摘下口罩查验身份。
 
(四)凡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和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未尽事宜,由本公告发布机关另行明确或解释。
 
 
 
 
附件:巴中市2021年从五方面人员选拔乡镇领导班子成员进入体检人员名单.pdf(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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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http://www.bzswzzb.gov.cn/tzgg/20113941.html
来源:本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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