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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5月四川省委办公厅关于省委办公厅幼儿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安排的公告

2021-06-15来源:本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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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属事业单位考试Q群(成绩排名、复审公告、面试资料):295206423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关于省委办公厅幼儿园2021年5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有关规定,现就省委办公厅幼儿园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笔试成绩、职位排名及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详见附件。
 
二、资格复审时间
 
2021年6月17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三、资格复审地点
 
四川省委办公厅幼儿园(地址:成都市青羊区多子巷29号)。
 
四、资格复审携带资料
 
1、《报考信息表》2份(请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2、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职位要求的有效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其中,2021年应届毕业生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以及毕业证所载的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不符者,省委办公厅幼儿园将在公招的任一环节取消报考者的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留学人员应持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参加资格审查。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的,可按有关规定进行第三方专业认定,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视为专业条件合格。
 
4、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具体见招聘公告《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中其他一栏要求各个岗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证书或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5、报考者系委培、定向毕业生的,须提供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书面证明材料原件并盖章;报考者系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须提供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书面证明材料原件并盖章。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
 
五、注意事项
 
1、资格复审原则上由考生本人按时携带相关资料参加,如确因特殊原因无法参加的考生,必须书面出具委托材料(注明委托人身份信息),未按时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参加资格复审考生所提供的证件、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准确、齐全。凡因有关材料信息不实或不齐,影响面试资格复审结果的,以及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
 
3、面试资格审查中,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产生的空额,省委办公厅幼儿园将电话通知递补。请考生保持通讯通畅,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六、疫情防控要求
 
1、请考生近期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或“天府健康通”申请本人防疫健康码,并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
 
2、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以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应按照本地卫生健康部门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自觉接受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并在资格复审及面试当天提供3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能提供证明的视为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
 
3、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进入审查点前,须出示防疫健康信息码(绿码),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资格复审现场。
 
4、考生应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须全程佩戴口罩。
 
5、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面试资格审查资格。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附件: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幼儿园2021年5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成绩、排名及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点击下载)
 
 
 
 
 
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
 
2021年6月15日
 
来源:http://202.61.89.231/content-61-7F1DE683533ABD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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