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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下半年绵阳市司法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考调工作人员面试有关事项的公告

2021-11-30来源:本站采编

根据《2021年下半年绵阳市司法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考调工作人员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规定,现将我局下属事业单位市医患纠纷调解中心公开考调工作人员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

进入面试资格人员的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为:综合管理类(A类)37.213分。笔试成绩未达到上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二、面试

(一)面试方式

本次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

(二)面试成绩的计算

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能确定为体检人员和拟调人员。

(三)面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时间:2021年12月4日(星期六)。请各位考生务必在面试当日上午9:30前进入考场。

面试地点:绵阳市司法局(绵阳市园艺集中办公区5号楼3楼335室)。

三、其他有关事项

(一)参加面试须携带的材料

1.本人有效正式身份证或第二代有效临时身份证原件;

2.根据防疫要求,提前准备好当天本人防疫健康码(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考试前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核酸检测报告时间以出具时间为准,非采样时间或报告打印时间)、2021年下半年绵阳市司法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考调工作人员面试期间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

(二)面试相关要求

1.考生必须于面试当天上午9:30前到候考室(绵阳市司法局343室)报到候考,未按时进入考场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2.考生个人因故不能参加面试或面试时因疾病等原因不能继续面试的,视为主动放弃面试。因不按时参加或违反面试有关规定所导致不利后果的,由考生自行负责。

3.进入面试考场后至面试结束期间实行封闭式管理,考生不得擅自离开候考室,不得携带电子记事本、移动电话等通讯设备进入候考室和面试室,已带的要按考务工作人员要求关闭电源并存放在指定位置,不得带至座位。

4.面试过程中,考生不得以任何方式透露自己报考职位及真实姓名等个人信息。面试结束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不得将已答试题的内容以任何方式告诉其他考生和工作人员。

5.凡有以下几种情况的考生,不得参考:

(1)健康码或行程卡为“红码”或“黄码”的考生;

(2)经现场确认有体温异常(≥37.3℃)或呼吸道异常症状的考生;

(3)考试前28天内有境外旅居史,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考生;

(4)新冠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或次密切接触者,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考生;

(5)考前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和直辖市、省会城市所在街道旅居史,以及公布本土新增感染者但暂未划定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和直辖市、省会城市所在街道旅居史,正在实施居家或集中隔离的考生;

(6)考试当天,未按要求提供相应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及其他有关证明的考生。

6.考生应认真阅读面试公告和《2021年下半年绵阳市司法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考调工作人员面试期间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见附件),打印并签署承诺书。如违反相关规定,自愿承担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考试资格,终止考试;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7.考试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将根据国家、四川和我市疫情防控的总体部署和最新要求进行动态调整,请考生密切关注绵阳人事考试网以及我市最新防疫要求,并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1.2021年下半年绵阳市司法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考调工作人员面试入围人员名单

2.2021年下半年绵阳市司法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考调工作人员面试期间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

2021年11月29日

附件1

2021年下半年绵阳市司法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考调工作人员面试入围人员名单

姓名

性别

报考职位

报考职位

职位

编码

名额

名次

何欢

绵阳市医患纠纷调解中心

综合管理类

(A类)

1120001

1

1

庞清月

绵阳市医患纠纷调解中心

综合管理类

(A类)

1120001

1

2

王旌帆

绵阳市医患纠纷调解中心

综合管理类

(A类)

1120001

1

3

 

附件2.2021年下半年绵阳市司法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考调工作人员面试期间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docx(点击下载)

来源:http://www.myrsks.com.cn/newsDetail/7932.html

来源:本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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