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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选调2022届急需紧缺专业选调生资格审查及面试有关事项的公告

2021-12-31来源:本站采编

 按照四川省选调2022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公告要求,根据考生笔试科目成绩,现将泸州市选调2022届急需紧缺专业选调生资格审查及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

    (一)资格审查方式及时间

    资格审查采取线上审查的方式进行,考生于2022年1月5日中午12:00前将资格审查所需资料以PDF或者图片(清晰)形式发送至指定邮箱,并保证通讯畅通。邮件标题及压缩包附件请统一命名为泸州职位名称X(一至二十五)+姓名+电话号码,资格审查接收邮箱分别为:

     1.泸州职位一至职位六资格审查资料发送至57761483@qq.com,联系人:马老师;

    2.泸州职位七至职位十八资格审查资料发送至1970322580@qq.com,联系人:曾老师;

    3.泸州职位十九至职位二十二资格审查资料发送至1064876650@qq.com,联系人:郑老师;

    4.泸州职位二十三至职位二十五资格审查资料发送至672839384@qq.com,联系人:李老师。

    (二)资格审查所需资料

    1.《2022届急需紧缺专业选调生报名推荐表》(经学院、学校同意推荐并盖章);

    2.笔试准考证;

    3.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拍照时,确保身份证人像面上的所有信息完整,持证的手臂和上半身整体拍进照片,露出五官,脸部不要有遮挡物或有阴影);

    4.学生证(学生证未载明专业或专业发生变动的,请提供学校相关部门开具的所学专业证明);

    5.其他与选调条件、职位条件有关的资料、证书(取得时间为2021年11月10日前),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1)党员证明材料,需注明入党时间,并加盖学校党委组织部或院(系)党委公章;

    (2)具有参军入伍经历的考生,需提供退役士兵证或退出现役审批表;

    (3)获得国家级奖学金、校级及以上“优秀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培养对象,获得院(系)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优秀硕士”“优秀博士”“优秀研究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团干部”的考生,提供证明材料;

    (4)担任副班长及以上学生干部一学年以上(含班级〈团支部、党支部〉正副班长〈正副书记〉,校、院系学生会〈团委、研究生会〉中层副职及以上,校、院系协会〈社团〉副职及以上)的考生,需提供学校党委组织部或院(系)党委盖章的学生干部证明材料(材料中注明担任学生干部的具体职务和起止时间);

考生因不限专业条件报考的,还需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1)省级及以上“优秀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培养对象证明材料;

    (2)获得校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优秀共产党员”“三好学生”“优秀学生”“优秀研究生”“优秀硕士”“优秀博士”“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研究生干部”或“优秀团干部”证明材料;

    (3)担任校学生会(研究生会、团委)正副主席(正副书记)、学院学生会(研究生会、团委)主席(书记)的,提供学校党委组织部或院(系)党委盖章的学生干部证明材料(材料中注明担任学生干部的具体职务和起止时间)。

境外高校考生需准备全日制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如已完成境外高校学习经历,需提供对应学历毕业证、学位证,同时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书。

    以本科就读经历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以本科或硕士就读经历报考的应届博士毕业生,还需提供本科或硕士就读期间的毕业证、学位证、与选调资格条件有关的证明材料。以双学位报考的,还需提供对应的双学位证明。

    (三)资格审查注意事项

    1.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所提供的证件、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和齐全。资格审查贯穿整个考录过程,任何时候发现考生有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等情形,一经查实,都将取消考录资格。

    2.请考生按此公告要求按时参加线上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期间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以及未按时发送资格审查资料到指定邮箱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3.考生资格审查通过后,我们将以邮件形式发送考生的《面试通知书》,请考生及时下载打印并携带至面试考场,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不再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审查不合格、考生自愿放弃等形成的职位缺额,不再递补。

    二、面试

    (一)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2022年1月9日(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地点:泸州市梓橦路学校(江阳区丹青路59号正大门)。

    (二)面试注意事项

    1.参加面试的考生须携带《面试通知书》《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在规定时间进入面试考场,并到指定候考室候考,证件不齐者不得入场。未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进入面试考场后至面试结束期间实行封闭式管理,考生不得擅自离开候考室,考生如携带电子记事本、移动电话等通讯设备应按考务工作人员要求关闭电源并存放在指定位置,不得带至候考室座位、审题室或面试室。

    3.面试时,考生不得穿戴有职业特征的服装(包括警察、城市管理等职业制服),违者不得进入面试考场。

    4.面试过程中,考生不得以任何方式透露自己的报考职位及真实姓名等个人信息。

    5.面试结束后,不得再进入封闭地点或在考场附近逗留,不得将已答试题的内容以任何方式告诉其他考生和工作人员。

    6.违反面试规则的考生按《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处理。

    三、面试期间疫情防控要求

    (一)请广大考生务必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及“四川天府健康通”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并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

    (二)考生赴考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要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做好手部卫生。

    (三)为避免影响考试,来自国(境)外地区的考生,考前应至少提前22天入境,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接受相应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

    (四)考生应于面试当天上午8:00前到达考点。在考点入场检测处,请考生提前准备好当天本人防疫健康码(绿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面试通知书、有效居民身份证以及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纸质版、电子版均可,下同),并配合工作人员做好入场扫码和体温检测准备。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考点(核酸检测报告时间以出具时间为准,非采样时间或报告打印时间)。

    (五)所有考生需提供本人面试当天上午8:00前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如考前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新增本土感染者)所在地市其他县(市、区)、直辖市所在区县其他街道旅居史的考生,需提供本人面试前3天内2次(采样时间间隔24小时)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方可参加面试。

    (六)凡有以下几种情况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

    1.健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的考生;

    2.经现场确认有体温异常(≥37.3℃)或呼吸道异常症状的考生;

    3.12月14日及以后有西安市旅居史的考生;

    4.考前22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考生;

    5.新冠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或次密切接触者,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考生;

    6.考前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和直辖市、省会城市所在街道旅居史,以及公布本土新增感染者但暂未划定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和直辖市、省会城市所在街道旅居史,正在实施居家或集中隔离的考生;

    7.面试当天,未按要求提供相应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及其他有关证明的考生。

    (七)考生如因有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被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面试当天无法到达考点的,视为主动放弃面试资格。仍处于新冠肺炎治疗期或出院观察期,以及其他个人原因无法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面试资格。

应当提供但因突发疫情不能在考前按规定提供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行程码带“*”的考生,需作出相应承诺。

    (八)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临时摘除口罩外,进入考点、参加面试按规定全程佩戴口罩。

    (九)面试期间,考生要自觉遵守考场秩序,保持安全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面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考生在面试过程中被发现或主动报告身体不适,经复测复查确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由驻点医务人员进行个案预判,具备继续完成面试条件的考生,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继续面试,不具备继续完成面试条件的考生,由驻点医务人员按规定妥善处置。

(十)其他疫情防控要求,按当地疾控部门最新规定执行。

四、其他有关事项

(一)请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因无法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二)未尽事宜,请与泸州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联系。联系电话:0830-3193359。

 

附件:个人健康信息承诺

 

 

中共泸州市委组织部

2021年12月31日

来源:http://www.lzsrsks.com/News/NewsDetailed.aspx?newsId=838fbefc0a9b4a4c93fd14cb24ddeb1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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