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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补充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2022-07-21来源:本站采编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我单位将组织进行2022年度补充录用公务员面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人员名单

面试人员名单见本通知附件1。

二、面试确认及资格复审

请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022年7月22日18:00前,通过微信确认是否参加面试。参加面试的,须同时提交面试资格复审材料;放弃面试的,须同时提交放弃面试资格声明。具体要求如下:

(一)关注“四川税务”微信公众号:sichuanshuiwu。

(二)在微信公众号依次点击下方菜单“查询咨询”-“公务员招录”,使用报名填写的手机号码登录专题页面后点击“参加面试”,按照指引要求完成面试确认。网上报名时填报的手机号码和电子邮箱如有变化,登录后可在页面进行变更操作。

(三)上传面试资格复审材料。在微信公众号专题页面中根据提示提交资格复审材料。具体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

2.本人学生证或工作证。

3.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

4.考试报名登记表(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5.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以及报考职位要求的各类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材料。

6.其他材料:

应届毕业生提供本人签字的《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推荐表》(模板从国家公务员局考录专题网站下载,须注明培养方式)。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盖章的《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推荐表》(模板从国家公务员局考录专题网站下载)。推荐表因疫情等原因不便盖章、签字的,可推迟至考察时提供,仍存在困难的,须及时告知我单位。

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四)放弃面试的考生,进入专题页面后点击“放弃面试”,按照指引要求拍照上传经本人手写签名的《放弃面试资格声明》(见附件2)。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放弃声明,又因个人原因不参加面试的,视情节轻重记入公务员录用考试诚信档案。

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

三、面试安排

面试将采取现场面试方式进行。

(一)面试时间

面试时间为2022年7月27日-28日,每位考生具体面试时间详见本通知附件1。面试在当天上午9:00开始,请考生在上午8:30之前,携带本人身份证、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核酸检测阴性纸质证明和四川天府健康通绿码,进入候考室封闭管理。不按规定提供核酸检测阴性纸质证明或不按规定时间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考生面试准考信息,在面试前通过“四川税务”微信公众号“公务员招录”专题页面查询、截图打印。

(二)面试报到地点

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北区),地址:德阳市旌阳区凯江路二段32号。面试地点及乘车方式见附件3。

(三)面试成绩发布

面试工作结束2日内,我单位通过网络填报考生面试成绩。考生可以登录“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网站”查询本人面试成绩。

四、体检和考察

(一)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50%+面试成绩×50%

(二)体检和考察人选的确定

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的,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1:1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60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考生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照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及考察人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及考察人选。

(三)体检

体检于2022年7月29日进行,请于当天上午7:00在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北区)集合并出示本人四川天府健康通(绿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届时统一前往,请考生合理安排好行程,注意安全。体检费用由我单位承担。

(四)考察

我单位将结合实际情况,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对考察人选进行深入考察,全面了解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考职位的匹配度等情况。

五、注意事项

面试考生须严格落实本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措施和要求,认真阅读《面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见本通知附件4),配合做好各项疫情防控工作。

本地疫情防控要求处于动态变化之中,请面试考生主动关注有关要求,加强自身防护,提前做好出行准备。考生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面试疫情防控及其他工作安排的,将一律取消面试资格,记入公务员录用考试诚信档案。有违法行为的,将移交有关部门依法处理。面试前,如因疫情原因调整面试时间、地点和形式的,我单位将及时发布相关公告并电话通知考生,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密切关注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门户网站,避免遗漏相关信息。

欢迎各位考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联系方式:028-86655001(电话)

          17358627668(微信号)

 

附件1:面试人员名单.xls
附件2:放弃面试资格声明(样式).doc
附件3: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北区)位置.docx
附件4:面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docx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    

2022年7月20日

来源:https://sichuan.chinatax.gov.cn/art/2022/7/20/art_441_732166.html

 

来源:本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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