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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上半年南充市广播电视台及下属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及面试公告

2022-07-27来源:本站采编

根据《南充市市属事业单位2022年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的规定,现将南充市广播电视台及下属事业单位2022年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资格审查及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姓名

性别

准考证号

报考单位

报考岗位

岗位编码

李惠敏

5111111031914

南充市广播电视台

编辑记者

510027

黄伟

5111111030220

南充市广播电视台

编辑记者

童星

5111111082629

南充市广播电视台

编辑记者

陈林涓

5111111044505

南充市广播电视台

播音主持

510028

彭歆翎

5111111043102

南充市广播电视台

播音主持

陈娇

5111111102421

南充市广播电视台

播音主持

唐瑜

5111111010415

南充市广播影视艺术中心

编辑记者

510029

何雪瑛

5111111061111

南充市广播影视艺术中心

编辑记者

蒲杨

5111111042324

南充市广播影视艺术中心

编辑记者

二、面试资格审查时间

2022年8月25日(上午09:00—11:30,下午15:00—18:00)。

三、面试资格审查地点

南充市广播电视台人力资源部(南充市顺庆区丝绸路6号广电大厦715室)。

四、面试资格审查材料

(一)《报考信息表》1份(请考生报名成功时在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人事考试”专栏上自行打印,并另备近期2寸免冠彩色证件照2张)。

(二)本人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三)有效的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四)新闻播音类中级职称证书(报考播音主持岗位的需提供普通话一级乙等及以上证书)等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

(五)国外、境外留学人员报考的,出具教育部相关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六)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证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

(七)本人资格审查前48小时内有资质的检测服务机构出具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纸质版、电子版均可)。

不能在规定的面试资格审查时间内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材料)以及未按时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且责任自负。

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递补取得面试审查资格的人员,由南充市广播电视台根据考生在《报考信息表》上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递补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或因联系电话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该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面试正常进行。

符合资格审查条件的由南充市广播电视台发给《面试通知书》,考生凭《面试通知书》和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

五、面试内容及范围

详见《南充市市属事业单位2022年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六、面试报到时间及地点

面试报到时间及报到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七、有关注意事项

(一)考生凭面试通知书原件、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按面试通知书所规定的时间及地点报到,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面试。      

上述证件不齐或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签到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

(二)面试期间采用封闭式办法进行管理,面试顺序由考生抽签确定。

(三)面试期间,考生不得携带电子记事本类、移动电话等通讯设备和影音录像设备进入考场。已携带的要按考务工作人员的要求关闭电源并存放在指定位置,不得带入候考室,一经发现,取消面试资格。

(四)考生在候考室等候,由考务工作人员引导进入考室接受面试。考生不得向考官和考务工作人员提供本人面试序号以外的任何信息,否则,取消其面试资格。

(五)面试结束后,不得再进入封闭地点或在考场附近逗留,不得将已答试题的内容以任何方式告诉其他考生。

(六)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无理取闹、辱骂、威胁、报复考务工作人员,不得损坏公物。

(七)考生和工作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八)所有成绩的计算均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数。

八、疫情防控事项

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将根据国家和四川省疫情防控的总体部署和要求进行动态调整。请考生密切关注“四川疾控”、“南充播报”等微信公众号及四川省、南充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最新文件精神和最新防控要求,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积极配合落实管控措施,自觉做好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

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考试资格,终止考试;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咨询电话:0817-2805157(南充市广播电视台人力资源部)。

 

 

南充市广播电视台

2022年7月27日

来源:http://www.ncpta.cn/newsDetail/7657.html

来源:本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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