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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下半年宜宾珙县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现场资格审查及面试有关事项的公告

2022-12-02来源:本站采编

根据《珙县事业单位2022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规定,现将珙县事业单位2022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现场资格审查及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一)现场资格审查时间:2022年12月16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

(二)现场资格审查地点:珙县人才交流开发中心(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402室),详细地址:四川省宜宾市珙县巡场镇滨河路与经二路交叉口人社环保气象局业务大楼四楼402室,联系电话:0831-4318967。

二、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请网络资格初审通过者,按照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现场资格审查手续:

(一)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有学位要求的)及其他与报名资格相关的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其中,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加盖印章)。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不符合者,取消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二)在网上下载《珙县事业单位2022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1份,将个人信息如实填报后在考生承诺栏签字。

(三)《珙县事业单位2022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上要求提供的其他职称、职(执)业资格证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已参加职称、职(执)业资格考试合格但未取得证书原件的考生须提供按照管理权限由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考试合格、证书正在办理中的书面证明原件)。

其中,属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的,现场资格审查时不需提供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职称、职(执)业资格证等证明材料,但务必于2023年7月31日前(如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影响,经核实可延迟)取得相关证书原件,并凭证书办理聘用手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四)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相关材料以及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

现场资格审查合格者,现场领取面试通知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单为准。面试当日,面试人员须按照面试通知单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及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考场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责任自负。

三、面试时间

(一)岗位代码gx2223301-gx2223305:2022年12月17日;

(二)岗位代码gx2223306-gx2223311:2022年12月18日。

四、其他注意事项

(一)请广大考生务必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过微信小程序“四川天府健康通”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并于现场资格审查或考试前8天开展健康排查,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

(二)考生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要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做好手部卫生。

(三)核酸要求

1.所有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考生须持本人现场资格审查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采样须在川内有资质的检测服务机构进行),方可入场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2.所有参加面试的考生须持本人考试前3天3检(每天1检,3次采样均须在川内有资质的检测服务机构进行。如面试时间为2022年12月17日的考生,须在12月14日、12月15日、12月16日分别采样一次;面试时间为2022年12月18日的考生,须在12月15日、12月16日、12月17日分别采样一次)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方可入场参加面试。

核酸检测报告时间以采样时间为准,非检测时间或报告打印时间。请考生提前做好采样准备,经查验采样时间、检测结果等不符合规定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和考试。

(四)考试前,考生应至少提前1小时到达考点。在考点入场检测处,请考生提前准备好当天本人防疫健康码(绿码)、纸质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以及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纸质、电子版均可,下同),并配合工作人员做好入场查验健康码、扫场所码及体温检测准备。

(五)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资格审查现场或考点;现场确认有体温异常或呼吸道异常症状者,经驻点医务人员排查,未能排除感染风险者,不再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或考试,应配合到定点收治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六)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本次现场资格审查或面试:

1.现场资格审查或面试前8天内有港台地区和国外旅居史的;

2.现场资格审查或面试前7天内有国内高、低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旗)旅居史且未完成相关防控措施前的;

3.无疫情发生县(市、区、旗)来(返)川人员未落实“入川即检”相关措施或未按照疫情防控提醒短信落实相关管理措施的;

4.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尚在医学观察期内的;

5.现场资格审查或面试前7天内接到有关部门关于疫情防控风险提示要求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健康监测,且未完成相关防控措施的;

6.被判定为新冠肺炎病毒感染者(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的;

7.现场资格审查或面试前有不适症状或有健康状况异常的(包括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且未排除新冠肺炎感染的。

(七)考生如因有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被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考试当天无法到达考点的,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仍处于新冠肺炎治疗期或出院观察期,以及其他个人原因无法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或面试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八)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临时摘除口罩外,进出考点、参加考试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九)面试期间,考生要自觉遵守考场秩序,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面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考生在面试过程中被发现或主动报告身体不适,经复测复查确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由驻点医务人员进行个案预判,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继续考试,考生从普通考场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场所耽误的时间,不再予以追加;不具备继续完成面试条件的考生,由驻点医务人员按规定妥善处置。

(十)其他疫情防控要求,面试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将根据国家、四川省和宜宾市疫情防控的总体部署和最新要求进行动态调整。请考生持续做好自我健康管理,并随时关注“宜宾市疾控中心”微信公众号发布的重点地区(高低风险区)具体名单及相应管控措施,以及考点所在地最新防疫要求,并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

(十一)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面试资格,终止面试;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为了您和他人的健康,请报考人员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服从疫情防控相关安排,在面试期间全程做好疫情防控自我科学防护!

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2月2日

来源:https://www.ybrsks.com.cn/#/websitepublicnewsone?newsId=037d9261-e3a9-49d6-a151-d901444f93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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