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公示公告 > 2023年上半年广元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第三批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和递补体检有关事项的公告

2023年上半年广元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第三批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和递补体检有关事项的公告

2023-05-26来源:本站采编

根据《四川省2023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公告》(以下简称“基层选调生”)和《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关于2023年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优秀工人农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事业编制人员、退役军人中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的公告》(以下简称“定向招考”)及《中共广元市委组织部关于2023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的公告》(以下简称“四级联考”)有关规定,现将广元市2023年基层选调生、定向招考和四级联考第三批体检合格人员名单(附件1、2、3)和递补体检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递补进入体检人员名单(附件4)

二、递补体检安排

递补体检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具体时间和集合地点将通过电话告知,体检结果在广元组工网公布,考生集合报到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一)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二)本人近期2寸免冠正面彩照1张(背面写上本人姓名);

(三)体检费用500元左右(自备现金),体检当天由医院收取。

三、体检项目和标准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招录机关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以及其他妨碍体检工作正常进行的行为,情节较轻的,由招录机关或者公务员主管部门应当终止其录用程序;有交换、替换检验样本等情节严重、影响恶劣行为的,由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五年内限制报考公务员的处理;有串通作弊、让他人顶替体检等情节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行为的,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终身限制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四、注意事项

(一)考生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做好行程安排,注意行程安全,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考生因个人原因未及时查看网站公布的体检相关公告事项,影响体检工作的,一律由考生自行负责。同时,考生应保持手机通讯畅通,如因手机关机、停机、换号等造成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二)体检前一天请考生注意休息,勿熬夜,勿食用过于油腻高糖分的食物,不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考生在受检前禁食禁水8-12小时。

(三)如需检查矫正视力的人员,请自备眼镜。佩戴隐形眼镜的检查对象在眼科检查前应先摘掉隐形眼镜,再进行视力检查。使用义眼者应向眼科医生讲明。

(四)女性受检者生理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生理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请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胸片等放射性检查。

(五)体检当日应避免穿戴各类装饰品以及印花类衣物,女士请勿穿连衣裙以及连裤袜。

(六)考生不得携带手机等任何通讯工具进入体检现场,否则视为违规,将按规定处理。

(七)请参加体检的考生逐项如实填写《公务员录用体检表》中的有关内容,体检当日体温项目暂不填写。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所有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联系电话:0839-3289151。

 

附件:1.广元市2023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体检合格人员名单(第三批).xls

          2.  广元市2023年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优秀工人农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事业编制人员、退役军人中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体检合格人员名单(第三批).xls

          3.  广元市2023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体检合格人员名单(第三批).xls

          4.广元市2023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递补进入体检人员名单(第三批).xls

 

 

 

中共广元市委组织部

2023年5月26日

来源:http://www.gyzzb.gov.cn/gyzzb/article.html?id=18840

来源:本站采编

相关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