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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上半年绵阳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有关事项的公告

2023-07-06来源:本站采编

按照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上半年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绵阳市市属事业单位202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总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已于2023年7月3日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发布,现将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组织。

二、参加体检考生集合时间、集合地点由招聘组织单位确定后,电话通知考生,请考生务必保持通信畅通。体检集合当天,招聘组织单位点名宣布注意事项后,统一前往体检医院。统一出发时未到达集合地点报到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三、体检标准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四、费用标准

体检费、交通费等费用于体检当天向考生收取,请考生带足相关费用(预计每人550元左右)。

五、参加体检的考生须携带的有关手续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第二代有效临时身份证原件;

2.面试通知书或笔试准考证;

3.本人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照1张。

六、注意事项

1.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勿食用过于油腻、高糖分的食物,避免剧烈运动;

2.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水、禁食8-12小时;

3.女性受检者生理期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哺乳期者,勿作X光检查,待生产或哺乳期结束后再补检。 

七、复检

体检结果将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告,不再电话通知,请考生及时登陆网站查看公告。招聘单位或报考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提出复检申请。要求复检的,应在体检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复检申请送交招聘单位。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医院出具的结论为准。复检只进行1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复检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体检结果以初检医院出具的结论为准。

八、纪律要求

考生在体检中要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

一是体检必须由本人参加,凡找他人代检的考生,一经发现或经举报查证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是参加体检时,考生不能携带和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已带的须关闭电源并交予工作人员统一保管,体检过程中,不得随身携带通讯工具。违规携带使用通讯工具,情节严重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是要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经体检医师提醒在规定时间仍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四是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对于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未如实填写相关信息致使体检结果失实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

 

附件:  2023年上半年市属事业单位体检联系方式

主管部门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区号:0816)

绵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唐小敏

2212973

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李君

2172756

中共绵阳市委宣传部

陈竹

2530796

绵阳市交通运输局

赵岚、车炯

 2302786、2838850

绵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王静

8700182

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霍莎

2225128

绵阳市人民政府国防动员办公室

龚攀

15181603056

5.12汶川特大地震纪念馆

 邬熠阳

18990118952

绵阳市住房公积金服务中心

 刘一丹

2210951

绵阳市教育和体育局

 黄滔

2214772

来源:http://www.myrsks.com.cn/newsDetail/1025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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