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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下属事业单位2023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总成绩及体检有关事项的公告

2023-12-13来源:本站采编

根据《四川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下属事业单位2023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现将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排名及体检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总成绩及排名

见附件。

二、体检人员名单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参加体检的具体人员详见附件。

某岗位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三、体检有关事项

(一)体检标准。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二)体检时间和地点。体检由我局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时间另行通知。请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保持通讯畅通,等候电话和短信通知。

(三)体检须带身份证原件。

(四)体检费用自理(由医院收取)。

(五)参加体检的考生体检前一日忌吃油腻食物、禁止饮酒,体检前一晚10点之后禁食、禁饮,体检当日早晨须保持空腹。

(六)除按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1次,由我局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单位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联系电话:四川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人事处(审计处),028-86740620。

特此公告。

 

附件:四川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下属事业单位2023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总成绩及排名表

 

四川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3年12月13日

来源:https://www.scpta.com.cn/content-61-22B0534897F8F813

来源:本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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