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3-04来源:本站采编
根据中共宜宾市委组织部、宜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宜宾市公务员局《关于2013年宜宾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的公告》规定,现将2013年度宜宾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体检补检、复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办理补检、复检手续
请补检、复检的考生务必于2014年3月1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笔试准考证,到宜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803室(翠屏区南岸长江大道西段13号),办理补检、复检相关手续。未按时办理相关手续者视为弃权。
各职位补检、复检人员见附件《2013年度宜宾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体检补检、复检人员名册》
二、补检、复检集中时间和地点
补检、复检时间初步定于2014年3月11日。
具体安排见《补检、复检通知书》。
三、注意事项
(一)参检考生应按《补检、复检通知书》要求,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集中编队参加补检、复检,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及因故不能按时参加补检、复检的责任自负。
(二)补检、复检前三天参检考生应注意休息,不要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早晨须空腹。
(三)考生不得携带手机等任何通讯工具进入体检地点。若因特殊原因已带来者,必须关机并交工作人员统一管理(若有遗失责任自负),不得带入体检场地。考生未按规定交出通讯工具和所带备考用品的,一经发现,即取消体检资格。
宜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录用培训监督科咨询电话:0831-5103561。
附件:2013年度宜宾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体检补检、复检人员册 2014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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