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3-05来源:本站采编
根据《兴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开招聘乡镇教育和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的规定,现将我县公开招聘乡镇教育和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签订就业协议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签订就业协议人选
参加体检合格的考生请携带就业协议书(先将学校的签字盖章手续完善)、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到兴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兴文县教育局、兴文县卫生局签订就业协议书。
二、签订就业协议时间
2014年3月7日—14日上班时间。
三、注意事项
已经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人员,签订就业协议后,考核合格的,即行公示。属201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的,先签订就业协议书,待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或相关证件后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考核合格的,再进行公示。未在规定时间签约视为自动放弃,后果自负。
四、咨询电话(0831-8823025)。
2014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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