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7-28来源:本站采编
根据《成都市青羊区2014年公开招聘97名教师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的规定,现将递补进入体检人员及体检有关安排公告如下:
一、递补进入体检人员
因出现缺额2名,按照《公告》规定,经区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在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如下:
序号 |
准考证号 |
报考岗位 |
排名 |
1 |
51714040613 |
骨干教师岗位小学语文02022 |
12 |
2 |
51714032504 |
骨干教师岗位小学语文02022 |
13 |
二、体检时间及地点
请参加体检的考生于2014年7月30日上午9:00到成都市青羊区教育人才及离退休人员服务中心(成都市青羊区署前街42号二楼201室),考生未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三、体检项目和标准
体检标准参照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行业标准规定、《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条款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规定执行。
四、体检要求
(一)请参加体检的考生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不含:过期临时身份证、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面试通知书》及一张一寸彩色免冠照片,进行身份检查后方能参加体检。
(二)请参加体检的考生务必于体检当日9:00到成都市青羊区教育人才及离退休人员服务中心(成都市青羊区署前街42号二楼201室)查验身份,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三)按照规定,实行封闭式体检。所有考生在体检全过程中必须服从工作人员的指挥,关闭手机等通讯工具,违者按违纪处理。考生亲属及其他人员不得陪同体检。
(四)体检按所规定的要求、程序、体检项目和标准实施。体检医院和考生本人不得随意增减体检项目。体检中如主检医生认为需要进一步检查方能作出判断的,经区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由体检医院安排考生按有关规定进行检查。请考生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考生的录用。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招考单位工作人员和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五)考生在体检中要严格遵守规定,服从招考单位和体检医院的安排,严禁弄虚作假,严禁请人代检或者代他人体检,违者按违纪处理并取消相关人员的聘用资格。
(六)体检、复检以及需要作进一步检查的相关费用,请考生按标准自行向体检医院缴纳。
(七)体检前一天请考生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考生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八)考生应提前做好行程安排,并注意行程安全,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
五、体检结果公布及复检安排
(一)体检结果将于2014年8月11日之前在青羊区公众信息网和青羊教育网公布。
(二)参照有关规定,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凭本人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向成都市青羊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成都市平安巷10号1413室)书面提出复检申请。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考生视为认同体检结果。
(三)对于本人提出复检申请并符合复检条件的考生,由成都市青羊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安排进行复检,具体时间和安排另行通知。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四)区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考生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要求考生复检。
未尽事宜,请向成都市青羊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
咨询电话:青羊区人社局 028-86267370
监督举报电话:青羊区纪委 028-86272201
成都市青羊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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