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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乐山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部分拟聘人员公示

2014-09-02来源:本站采编

根据《乐山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乐人发[2007]10号)和《关于二○一四年乐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的有关规定,乐山市教育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已完成本单位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考核工作,现拟对李晟等5名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其余人员待考核工作完成后再予公示。

乐山市2014年公开招聘市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示名单
准考证号 姓名 招聘单位 招聘岗位 岗位代码 科目一 科目二 笔试成绩 笔试折合分 面试成绩 面试折合分 总成绩 排名
51106034311 李晟 乐山职业技术学院(市教育局) 临床医学教师 10330301 73.1 58.8 65.95 32.98 80.71 40.36 73.34 1
51106033405 伍静 乐山职业技术学院(市教育局) 临床医学教师 10330301 53.5 70.5 62.00 31.00 81.86 40.93 71.93 2
51106034018 廖红 乐山职业技术学院(市教育局) 校医 10330302 46.7 55.4 51.05 25.53 75.57 37.79 63.32 1
51104010307 魏明胜 市数字化城市管理中心(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计算机管理 10040101 42 76.3 59.15 29.58 79.92 39.96 69.54 1
51101011119 杨倩 市数字化城市管理中心(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管理人员 10040102 61.5 75.9 68.70 34.35 86.92 43.46 77.81 1

公示期限为9月2日-9月10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书面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监督电话:

0833-2426983 (乐山市纪委监察局)

0833-2415590(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予聘用,如经核定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公示期间因被公示人弃权或因其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按《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二○一四年乐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规定递补。公示后因拟确认人员弃权等原因出现的招聘名额空额,不再递补。

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9月2日

来源:本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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