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公示公告 > 南充市2014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南充市2014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2014-12-01来源:本站采编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做好2014年下半年全省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体检和考察等工作的通知》(川公局发〔2014〕34号)、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4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规定,现将2014年下半年南充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

根据考生的笔试折合总成绩,按照招考职位录用名额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笔试有缺考科目者不得进入资格复审),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资格复审名单。(名单附后)。

1、资格复审时间:2014年12月4日至2014年12月5日(上午9:00-12:00,下午3:00-6:00)。

2、资格复审地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玉带中路二段111号)。

3、考生需携带的资格复审材料:

按《公告》要求考生须携带《2014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两份(贴上照片)、笔试准考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学位要求的)、户籍证明(明确了招收范围的)和招考单位要求的其它证书、手续的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其中:

1. 201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

2. 新就业的企事业单位的高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未满参加本次招考的,须出具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3. 公安机关、监狱劳教系统、国家安全部门、机要部门的人员,须按干部管理权限由人事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4. 未满5年最低服务年限的在职公务员,须按干部管理权限由县级及以上组织或人社部门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5. 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应出具学历认证材料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学历认证可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办理(递交材料地点:成都市草市街2号5楼四川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四川省人社厅窗口,咨询电话:86920616)。报考人员可登陆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中“学历学位认证专栏”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6. 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特殊规定。

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核准,可在报考同一职位的人选中按笔试折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复审合格人数达不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不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录资格。

二、面试报名

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持签署有“资格复审合格”意见的《报名信息表》到现场面试报名处,按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领取面试通知书。资格复审不合格者不能参加面试。如有缺额需递补参加资格复审的,将于2014年12月6日前在南充人事考试网(http://www.ncpta.gov.cn/)公告。

三、体能测评及报名

报考森林公安职位的所有面试人员资格复审合格后,持签署有“资格复审合格”意见的《报名信息表》到体能测评报名处报名。

体能测评不计算分值,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体能测评标准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和国家公务员局《关于明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次数的函》(国公局〔2012〕1号)执行。体能测评有三项,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不予进入下一考录环节。

联系电话:0817-2810437

附:南充市2014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12月1日

来源:本站采编

相关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