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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江安县事业单位2015年第一次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

2015-03-05来源:本站采编

本次考核招聘中,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报名资格审查、考核中的复核和人社部门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或同时参加了同批次事业单位两处及以上考试以及多岗位报考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二)填报信息。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按要求准确填写《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以便招聘单位了解报考者基本情况,但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

五、加分

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干部工作的通知》(宜组通〔2013〕7号)等政策规定,符合国家、省政策规定报考事业单位政策加分条件的考生,加分累计最高不超过6分。

符合《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征兵工作的意见》(川委发〔2011〕16号)规定的退役士兵,按规定加分。在服现役期间受过处分的人员,以及具有两年以上服现役经历退出现役复学、报考时尚未毕业的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不享受上述加分政策。

申请加分的报考者,务必于面试资格审查时将以下材料一并交到江安县人社局人事管理股进行审查。

1.“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大学生村(社区)干部:《考生报名信息表》、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人社局、教育局、组织部)出具的证明(附件2)、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和服务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加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考生报名信息表》和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优秀士兵证》、有关奖励证书(证章)和专科及以上毕业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

及复印件。

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在本次报考前已按规定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政策性加分考入机关或事业单位的人员再次参加招考的,不再享受同项目加分政策。

六、面试

本次招聘采取综合考察、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面试形式。

教育系统的面试形式为说课或专业技能测试,其他系统的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 100 分。

(二)确定面试人员。

报名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全部确定为面试人员。

(三)资格审查手续的办理。

面试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于2015年4月1日前采取书面方式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阅。

进入审查资格的人员请按照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面试资格审查手续:

(1)《报考信息表》2份并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有效的学位证(有学位要求的)、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 份;

(4)2015年毕业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参加资格审查时,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不符者,在公招的任一环节取消报考者的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5)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资格审查中因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面试资格以及因缺少面试资格审查公告要求的证件和没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自动放弃其面试审查资格。由江安县人社局根据报考者在《报考信息表》上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导致不能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面试资格审查合格者,发放面试通知书。

(四)面试时间及地点 。

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五)面试主要范围 。

结构化面试:包括意愿素质(动机愿望、职业责任感、敬业精神、竞争意识、兴趣爱好等)、智能素质(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业务能力、创新能力、组织管理能力、人际协调能力等)、人格素质(举止仪表、性格气质等)和知识素质(综合知识、专业知识等)等方面。

说课:考察对教学内容的处理、课堂教学的组织、教学手段的应用,以及教态和学生学习兴趣调动的能力、教育教学思路清晰程度、教育教学基本规律、教育教学方法的应用等。

(六)面试成绩公布 。

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字确认。面试成绩于面试工作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宜宾人事考试网和中国三江人才网等原发布招聘公告网站进行公布,公布内容为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含加分、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

七、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

1.招聘岗位数与实际面试人员达到1:3比例的岗位,根据招聘名额,按照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若与进入体检的最后一名考生总成绩有相同者以面试成绩高低确定体检人员,若面试成绩也相同则加试一科专业技能操作。

来源:本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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