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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关于公开遴选成都市温江区法律顾问团成员公告

2015-03-16来源:本站采编

根据《成都市温江区全面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实施意见(试行)》和《成都市温江区区级领导机关法律顾问工作规则(试行)》,现面向全市公开遴选温江区法律顾问团成员,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名额

计划遴选10名。

二、遴选对象

成都市范围内符合遴选条件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律师事务所等机构中法学理论、法律实务、政府法制、经济建设、社会管理等领域的专家学者、法律实务工作者。

三、遴选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纪律意识、保密意识和社会责任感,有固定的工作单位;

(二)受过系统的法学理论教育并具有良好的法律理论素养和较强的实际工作能力,在所从事的法律教学研究或法律实务工作等领域具有专业影响力,能够胜任顾问单位相关工作;

(三)从事法学教育或研究的高校教师、研究人员应当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法律实务工作者应当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及丰富的法律实务工作经历;

(四)法律实务工作者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且大学本科毕业具有4年以上律师执业经验;研究生毕业具有2年以上律师执业经验;博士毕业具有1年以上律师执业经验,并办理过具有较大影响的涉法事项;

(五)无刑事犯罪记录,近5年内未受过纪律处分、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等不适宜担任法律顾问的情形;

(六)年龄一般应在30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四、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采用信函方式报名,报名截止至2015年3月25日。

报名者登录温江区公众信息网站“政务公开”的“公示公告”栏目,认真阅读“公告”,下载《温江区法律顾问报名表》,如实、准确填写,粘贴1寸的近期免冠证件照片;并提供个人身份证、学历、履历、职称证书和能够证明其符合担任法律顾问资格条件的其他资料、证书、研究成果等复印件。

申请人须提交《温江区法律顾问报名表》纸质文件2份和电子文档1份。

邮寄和发送电子邮件到以下地址:

邮寄地址:成都市温江区海科大厦20603区政府法制办 邮编:611130

电子邮箱:wjqflgw@126.com

(二)遴选方式和程序

1.遴选法律顾问采取公开遴选方式。

2.以区政府法制办名义向社会发布遴选公告,并接受个人报名;遴选公告期满后,由区政府法制办负责汇总公开遴选人员资料;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综合考虑选聘人员学历、履历、专业特长,在业界的权威、影响以及个人的职业操守,并考虑年龄结构、行业比例等因素,拟定法律顾问候选人选名单,报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审定。

3. 法律顾问人选名单经审定后向社会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决定聘任,颁发聘书。

五、其它事项

本次遴选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为保证遴选工作的公平公正,报名者不得弄虚作假,不得到区政府法制办递交报名表及其他材料;违反本公告有关要求和其他有关规定的,一经查实,取消遴选资格。

六、本公告由区政府法制办负责解释。

附件:温江区法律顾问报名表

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2015年3月16日

来源:本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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