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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2015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公告(1)

2015-03-28来源:本站采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等相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中共雅安市委组织部、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组织实施雅安市2015年上半年市、县(区)、乡(镇)部门(单位)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四川人事考试网http://www.scpta.gov.cn,雅安人事考试网http://www.yapta.gov.cn发布):

一、招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201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1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职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并凭证书办理录用手续;其他人员必须在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职位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录用或不予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责任由本人自负。

招考对象中“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是指截至2015年3月29日(此次公招报名第一日),累计在基层工作的时间已满两周年。基层工作经历指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即具有在县(市、区)及以下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的经历,在各级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其他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其中退役士兵服役时间均为基层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在校读书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招考对象中“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截止2015年3月29日,工作表现良好、无不良社会反映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在川参加“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社工人才百人计划”到基层服务项目人员,以及在川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两年以上、考核合格人员。

已通过“定向招录”方式录用为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的,不得再报考“定向招录”的职位。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年龄在18—35周岁(1979年3月29日至1997年3月29日期间出生),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即1974年3月29日以后出生);报考森林公安机关招录人民警察职位的,年龄在18—30周岁(1984年3月29日至1997年3月29日期间出生),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即1979年3月29日以后出生);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毕业证记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两栏分别相符;

7.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有关回避的规定;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招录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人员;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

5.现役军人;

6.在读的非2015年应届毕业生;

7.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此外,下列人员不得报考公安机关(含森林公安)人民警察职位:

1.受过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道德败坏,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4.配偶、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或者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二、招录单位及名额

我市市、县(区)共160个部门(单位)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214名。

招考职位要求的具体对象、范围、条件见《雅安市2015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职位表》。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网络报名时间为2015年3月29日至4月3日8︰00,报名网站为四川人事考试网。市级部门(单位)职位的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考部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负责,县(区)部门(单位)职位的资格审查工作由县(区)组织人社部门负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招全过程,主要包括网络报名时的资格初审、面试入闱前的资格复审及考察工作中的资格确认等环节,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录用资格。

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络报名

1.选择职位。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公告”、“职位表”等,了解基本的政策和要求,选择与自己条件完全相符的招录职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应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号进行报名,并且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真实、准确填写《2015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按《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请于2015年3月29日至4月4日8︰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资格初审合格者,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并按网络提示打印《2015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两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4月3日8:00)前改报其他职位。考生对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按照《公告》中的咨询电话向相关部门(单位)咨询。

(二)确认缴费

经初审合格且照片质量合格的考生,须于2015年4月5日8︰00前登录到报名网站进行确认缴费(按照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50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下列考生通过资格初审后于2015年4月5日前(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到雅安市人事考试中心(雅安市雨城区桃花巷6号四楼)递交减免笔试考务费申请材料,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手续:

来源:本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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