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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游仙区2015年上半年公开招聘教育系统工作人员公告(2)

2015-04-01来源:本站采编


(一)网络报名

1.选择职位。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公告”及公告附件,了解招考职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根据自身的实际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职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部门(单位)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考者对岗位要求的条件和其他内容若有疑问的,可电话咨询招聘单位(游仙区教体局:0816-2292766、游仙区人社局:0816-2283837)。

2.填报信息。报考者登录绵阳人事考试网,按网络提示要求,如实、准确填写《绵阳市2015年上半年县市区公开招聘教师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上传报考者本人近期免冠证件照。照片为JPG格式,大小在10K至30K之间,艺术照、大头贴、侧脸照均为不合格。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报考者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查询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结果。资格初审由游仙区教体局负责,报考者请于2015年4月2日至2015年4月10日24:00前登录绵阳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合格者,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并按网络提示打印《报考信息表》两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岗位;照片审核不合格的,请于2015年4月11日中午12:00前重新上传质量合格的照片。

提示:资格初审或照片审核通过后,如个人误删除报名信息表,造成网上报名信息库中无本人信息的,视为报名不成功,报考者将无法在网上缴费和打印准考证。

四、确认缴费

(一)资格初审合格且照片审核合格的报考者须于2015年4月2日—2015年4月12日中午12:00前登录绵阳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缴费(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50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者,请先进行网上缴费,于公共科目考试后5个工作日内到市人事考试中心办证大厅(南河路26号市人社局院内)递交减免申请和材料,经市人事考试中心按相关程序审批通过后,退予报考者本次考务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的报考者,凭其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者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办理本次考务费减免手续。报考者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打印准考证

网上缴费成功的报考者凭身份证号、姓名于2015年4月20日至2015年4月25日24:00在绵阳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

报考者须认真核查准考证上各项内容,仔细阅读考场规则,按要求准备考试用品。逾期未打印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在百分制基础上进行折合,分数四舍五入保留后两位小数。

(一)笔试

1.公共科目考试采取笔试方式进行。考试科目为《教育公共基础》,内容见《四川省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和复习大纲》(绵阳人事考试网上下载),卷面满分100分。

2.每个岗位招聘人数与实际缴费的有效报考人数之比原则上应达到1:3。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岗位予以调剂、调减或者取消。调剂、调减、取消招聘岗位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布。报考被取消岗位的报考者,由市人事考试中心予以退费。

3.笔试时间为2015年4月26日进行(星期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报考者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因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负责。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4.笔试成绩和是否进入面试的资格复审,请报考者于2015年5月7日登录绵阳人事考试网进行查询。根据《四川省人事考试查分规则》规定,本次考试均为客观题科目,不受理查分申请。缺考笔试应考科目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考试资格。

(二)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参考人数,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进入面试的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进入资格复审成绩必须达到本次所有参考人员<不含缺考>平均分的70%)。报考者如未达到上述分数线不能进入资格复审,致本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资格复审人数比例低于1:3 的,仍视为有效比例,以实际人数参加面试资格复审。

有关资格复审及面试由游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游仙区教体局负责,具体事项于2015年5月下旬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告,一律按公告通知为准,不再电话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阅。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请按照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资格复审手续:

(1)《绵阳市2015年上半年县市区公开招聘教师报考信息表》二份及与信息表中版本相同的照片两寸两张。

(2)身份证。

(3)须用相匹配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同时满足报考岗位的学历、专业条件。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学校有关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及学位证所载学历、学位和专业名称为准。其余报考者须提供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不含临时毕业证、临时学位证、学历学位证明、在读证明等非正式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报考者本人的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专业名称,应与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相符;因不符而被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4)教师资格证。报考者须提供与报考岗位专业相符的资格证书。

(5)其它证书、证明材料。有职称、执业(职业)资格要求的,须提供职称、执业(职业)证书,已通过评审或考试即将领证的,可提供颁证机关证明、文件或成绩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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