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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涪城区2015年4月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1)

2015-04-01来源:本站采编

为优化人员结构,加强涪城区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涪城区编委会议精神,经涪城区委、区人民政府同意,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涪城政务网www.myfc.gov.cn、绵阳人事考试网www.mypta.gov.cn、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发布)。

一、选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自荐报名、初审、面试、考核、组织人社部门审核批准的办法进行。

二、选聘名额、职位

选聘名额:2人。选聘职位:九级职员。(公务员、参公人员可报考,但不保留公务员、参公身份)

三、选聘对象

报考人员为全国党政群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在编在岗人员(涪城区、学校、医院除外)。

四、选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具备较强的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

2、身体健康,相貌端庄。

3、热爱工作,遵纪守法。

4、符合公务员回避的有关规定。

5、选聘后在涪城区最低服务期限5年。

6、我市行政区划内行政机关未满国家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在编人员、事业单位未满招聘公告规定服务期限的在编人员,需出具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二)其他条件

年龄为30周岁以下(1984年4月2日以后出生)、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79年4月2日以后出生)。具体要求见岗位需求表。

五、自荐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5年 4月2日至2015年4月15日(工作日9:00-17:00)。

(二)报名地点:绵阳市涪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绵阳市文庙街8号 区政府五楼510办公室 联系电话:0816-2263419)

来源:本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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