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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市嘉陵区关于2015年招聘农村小学教师公告(1)

2015-04-01来源:本站采编

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教育厅等部门(单位)《关于妥善解决中小学代课教师问题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办函〔2012〕184号)文件精神,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决定招聘5名农村小学教师,充实到缺编的农村小学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招聘,择优聘用。

二、招聘名额

农村小学教师共5名。

三、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2012年8月31日前在嘉陵区公办中小学从事教学工作一年以上,且2011年9月至2012年7月在岗的代课教师(不含全日制师范院校在我区公办中小学校见习、实习的大学生)。

(二)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作风正派,遵纪守法;

2.奉献精神强,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具备教师应有的专业知识能力、学生管理能力、口头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3.截止2012年8月31日,男50周岁以下(196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女45周岁以下(1967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4.具有中师(含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5.具有教师资格证并取得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等级证书;

6.2011年9月至2012年7月(一个学年度)在我区公办中小学从事教学工作;

7.已与原任教学校签订《嘉陵区解决已辞退代课(民办)教师问题协议》;

8.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调查的;

(4)受党纪政纪处分尚在处分期内的;

(5)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

四、招聘办法

(一)招聘方式

1.符合招聘条件并被评为地市级及以上劳动模范称号的相关人员,采取直接考核招聘的方式招聘,优先使用招聘名额。

2.公开考试招聘。

(二)招聘程序

1.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符合条件报考者填写《嘉陵区招聘农村小学教师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并提供以下资料:

(1)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2)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

来源:本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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