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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孜州2015年公开考核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1)

2015-04-09来源:本站采编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和《甘孜州事业单位考核聘用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甘府发〔2009〕5号)规定和工作需要,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甘孜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定于2015年4月18日在四川省人才交流中心举办的四川省春季医药、生物、卫生人才大型专场招聘会上公开考核招聘甘孜州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6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计划

(一)招聘单位及岗位

甘孜州人民医院等7个州级直属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和康定等16个县的县级以上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临床医疗和卫生管理服务岗位,均纳入机构编制管理。

(二)招聘计划

本次共考核招聘甘孜州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61名。其中,州级直属医疗卫生事业单位95名,县级医疗卫生事业单位66名。招聘单位、具体招聘名额及条件等详见《甘孜州2015年公开考核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需求信息表》。

二、招聘会时间地点

招聘会名称:四川省春季医药、生物、卫生人才大型专场招聘会;

招聘会时间:2015年4月18日(09:00—16:00);

招聘会地点:成都市小南街99号四川省人才交流中心二楼服务大厅。

三、招聘原则及办法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专业对口、岗位对口的原则,由应聘人员直接向招聘组报名,经招聘组审查合格后,部分岗位通过直接考核确定拟聘用人员,部分岗位通过考试与考核相结合、最后以综合成绩排名确定拟聘用人员。

四、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

(二)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含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春季高校毕业生)。

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均以毕业证书原件或学历证明原件标注专业为准。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政治立场坚定,维护民族团结和祖国统一,反对分裂;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表现良好,无不良反映;

4.热爱民族地区卫生工作,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能力,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事业心;

5.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年龄在35及周岁以下(即1980年4月18日及以后出生)的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册人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应聘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

7.符合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甘孜州公开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需求信息表》);

8.符合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回避规定。

以上应聘条件应同时符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3.有违反党和国家民族、宗教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行为严重的;

4.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应聘事业单位的。

来源:本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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