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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山县2015年公开招聘集镇社区工作者简章(1)

2015-04-10来源:本站采编

根据《宜宾市社区工作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宜委办〔2005〕28号)等有关规定,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社区工作者。

一、招聘岗位和职数

本次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共38名,具体岗位见附表。

二、报考资格条件

(一)报考人员要符合以下资格条件:

1.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身体健康。

2.密切联系群众,热爱社区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相关业务知识。

3.具有屏山县户籍(含农村)。

4.能熟练操作计算机。

5.年龄45周岁以下,具有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年龄计算截止2015年4月21日止。

(二)凡属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或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或纪检机关(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

2.正在受党纪、政纪处分的;

3.服务期未满的“服务基层人员”(大学生村干部、“三支一扶”人员和特岗教师等);

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或其他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的。

(三)加分政策

近5年来受到乡镇党委、政府或县级部门表彰者,每次在折合后总成绩加0.3分;受到县委、政府及以上表彰者,每次在折合后总成绩加1分。加分累计不超过3分。表彰情况需提供表彰文件或荣誉证书。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4月20日—4月21日。

2.报名方式及地点: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地点为县委组织部(县行政中心1号楼9楼)。

3.报名手续:报名者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加分证明等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填写报名表,交近期免冠照片2张(1寸),同时交纳报名费100元。

4.资格审查:在报名结束后,由县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名单予以公告。如某职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达不到1:5开考比例,则酌情核减该职位招考计划。

5.领取准考证时间:2015年4月23日14:30—18:00,报考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县委组织部领取准考证。

四、公选程序

1.笔试(4月25日)。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综合基础知识》考试内容为社区工作基本知识、公共管理基础知识、职业能力测验和屏山基本县情等。笔试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笔试成绩于4月28日在“三江人才网”“屏山党政网”上公布,报考者请自行登录网站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疑问的,请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准考证,前往中共屏山县委组织部申请查分。受理查分申请时间为2015年4月29日9:00—17:00,逾期不受理。

2.计算机复试和面试(4月底或5月初)。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每个职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计算机复试和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计算机复试和面试。进入计算机复试和面试人数达不到招聘名额3倍的职位,该职位的笔试人员可全部进入计算机复试和面试。

计算机复试采取上机操作,主要以测试考生日常计算机基础操作为主,计算机成绩满分为100分。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测试报考者认识水平、应变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分析判断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进入计算机复试和面试的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准考证,于4月29日14:30—18:00到县委组织部领取计算机复试和面试通知书,交纳计算机复试和面试费80.00元/人,并按照通知书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身份证、准考证、通知书(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三证不全者不得参加面试。

来源:本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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