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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内江二中公开考核招聘教师公告(2)

2015-04-15来源:本站采编

需寄送或面交的材料包括以下内容:1、身份证复印件;2、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3、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复印件;4、教育教学成绩及获奖情况印证资料。

学校将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初审材料,并电话通知资格初审合格者带以上材料原件到内江二中参加资格复审和考核。

(三)考核

学校成立考核组,对报名者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内容主要为学科基础知识,面试方式主要为试讲。考核结束后由内江二中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

(四)体检

由内江二中组织拟聘人员进行体检。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以及《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五)政审及公示

体检合格后,对拟聘人员进行政审,政审由用人内江二中和内江市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主要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遵纪守法、道德品质等进行考察。在职人员征求原所在单位意见;非在职人员应由其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或其人事档案管理机构出具相应的证明材料。政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对政审合格的人员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市招聘主管部门审定同意后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聘用

根据考察和体检情况,确定聘用人员,并按程序报批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实行试用期制度。

四、其他事项

1、为保证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在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已聘用的人员一律解聘。

2、本公告由内江二中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832-2103967

监督举报电话:

0832-2051136

内江二中

2015年4月14日

来源:本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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