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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内江市“甜城英才引进工程”2015年上半年面向全国公开引进急需高端人才简章(2)

2015-04-15来源:本站采编

4.考察。

由组织、人社、用人单位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考察通过查阅档案、走访、与考察对象交谈等方式,了解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等情况。考察对象所在学校或单位应出具政审材料,其户籍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相关证明。

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考察对象的拟聘用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有涉嫌犯罪或违法违纪行为的;

(3)有政治、经济和其他问题的;

(4)组织纪律涣散、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的;

(5)不符合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或提交虚假证明材料的;

(6)截止到规定时间未能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

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者,可根据综合比选结果排名依次递补。考察合格者,经与用人单位协商后,签订初步聘用协议。

5.体检。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因体检出现的空缺,可根据考察情况递补。体检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6.公示聘用。

经过考察、体检合格的考核对象,经内江市“甜城英才引进工程”领导小组审定后列入拟聘对象,拟聘对象名单在内江人事考试网上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四、待遇政策

我市引进的急需高端人才,除享受所在单位的国家政策规定待遇外,还享受以下激励政策。

(一)给予工作经费和专项补助。

1.签约在我市重要领域、重点科研创新平台、重大项目并服务5年,且每年服务时间在3个月以上的两院院士,可由市、县(区)政府和用人单位在5年内提供300万元的项目工作经费,其他待遇另行协商确定。

2.签约在我市重要领域、重点科研创新平台、重大项目并服务5年,且每年服务时间在5个月以上的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者,可由市、县(区)政府和用人单位在5年内提供200万元的项目工作经费,其他待遇另行协商确定。

3.签约在我市重要领域、重点科研创新平台、重大项目并服务5年的省、部级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可由市、县(区)政府和用人单位在5年内提供100万元的项目工作经费,支付引进人才补助50万元。

4.在我市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签约工作5年的市地级学术带头人及拔尖人才,由人才服务单位所属政府在5年内,支付引进人才补助30万元。

5.在我市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签约工作5年,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才,由人才服务单位所属政府在5年内,支付引进人才补助20万元。

6.在我市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签约工作5年,具有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的人才,由人才服务单位所属政府在5年内,支付引进人才补助20万元。

7.在我市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签约工作5年,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的人才,由人才服务单位所属政府在5年内,支付引进人才补助10万元。

凡签约为我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服务的急需高端人才工作经费及补助分5年发放到位,每年发放20%。年终考核合格后,由市、县(区)财政分级拨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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