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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成都高新区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公告

2015-04-24来源:本站采编

一、招聘岗位、名额及要求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人数:成都高新区检察院侦查员助理岗位工作人员8名(聘用制,无编制)。

工作地点:成都高新区检察院

(二)岗位要求:

1. 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律相关专业;

2. 年龄在35岁以下(即1980年4月25日之后出生);

3. 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组织观念强,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或党纪政纪处分;

4. 具有较强的协调沟通能力、写作能力和综合处理事务能力;

5. 持有C1及以上驾驶执照者优先考虑。

二、报名时间、方式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2015年4月25日- 5月8日

(二)报名方式(两个步骤必须全部完成,方可视为报名有效):

1. 网上填写并提交报名表。

报名网页链接:http://www.sojump.com/jq/4848148.aspx(注意:请使用IE浏览器并避开网络高峰期填写)

2. 发送简历。

以“姓名+应聘岗位”命名个人简历(含电子照片),作为附件发送至邮箱 rczp515@163.com。

三、招聘程序

(一)笔试:报名截止后一周内通知进入笔试人员,未通过简历筛选者将不再通知。

(二)面试:笔试后一周内通知进入面试人员,未通过笔试者将不再通知

(三)体检:面试后一周内通知进入体检人员,未通过面试者将不再通知。

(四)政审:体检合格者,进入政审阶段。政审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四、聘用及待遇

(一)体检考察合格后,与用人单位正式签订聘用合同。

(二)拟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者,将解除聘用合同。

(三)待遇从优,按照高新区有关规定执行。

本简章未尽事宜由成都高新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查询网址:www.cdhr.net

咨询电话:028-85155593

成都高新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4月24日

来源:本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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