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公招信息 > 峨边县2015年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峨边县2015年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1)

2015-05-11来源:本站采编

按照《关于激励引导教育卫生人才服务基层的意见》(川委办〔2014〕7号)、《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急需短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考核招聘有关事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4〕263号)、《乐山市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乐人社发〔2012〕99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我县2015年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核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含201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人员必须在报名时提供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资格证。其中,201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毕业证的,报名时需提供学校证明和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且须在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资格证,否则,视为不符合条件、不予聘用。

(二)基本条件

1.应聘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完全符合本公告《乐山市峨边彝族自治县2014年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所列招聘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及资格要求。其中考生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所载学历学位和专业名称,与所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和“专业”两栏的相应资格条件要求应相符。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有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二、考核招聘单位及名额

在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的2015年峨边彝族自治县考核招聘人员计划数内进行。招聘单位、名额见附件1《乐山市峨边彝族自治县2015年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三、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邮箱报名的方式。

(一)应聘者须准备以下资料:1、《乐山市峨边彝族自治县2015年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附件3)2份,请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2、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相关资格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复印件须A4幅面);3、报考人员如系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的,还需要提供所在地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报考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或隐瞒相关信息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招聘资格;4、招聘范围限乐山市的还需提供户籍证明(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1份;5、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

来源:本站采编

相关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