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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江油市公安局公开选调人民警察公告(2)

2015-05-19来源:本站采编

六、考试、体检和考察

(一)考试。考试成绩=面试成绩+专业特长加分。

面试。对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组织面试。对委托现场报名和传真报名的人员,在领取《准考证》前将对其相关条件进行复核。面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项根据招考工作进度安排另行通知,具体情况详见《准考证》。

专业特长加分。工作期间本人受到县级公安机关及以上表彰奖励的加分;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加分;在信息调研、工作创新工作中有突出成绩的加分;在刑事技术、法医、计算机技术、国家资格心理咨询等公安专业技术岗位并取得专业技术等级的加分,加分分值在考试前另行制定并通知。

(二)体检。根据考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1:1等额进入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三)考察。对体检合格的组织考察。主要对拟选调人员申报的报名条件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和评价,考察评价结束后,给予是否符合选调条件的评价。考察结果报江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由于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者商调对象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相关手续等出现名额空缺时,由本次选调领导小组商议后决定是否递补。

七、公示及办理调动手续

对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公示对象。公示工作由江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江油市公安局组织实施,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有问题反映但不影响调动的,由市公安局报市人社局进行商调。商调对象须在规定时限办理调动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八、纪律与监督

选调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安局共同组织实施,市纪检部门全程监督。

报名人员和参加选调工作人员要自觉遵守公开选调工作的有关规定,严禁弄虚作假。对选调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确保选调工作顺利进行。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对违反规定和纪律要求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人员相应资格,并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相关人员责任。

九、信息发布

除选调公告以外的其他信息发布在江油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iangyou.gov.cn/)、江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jy.gov.cn/)以及江油市公安局内网发布。

十、本公告由江油市公安局解释。

咨询电话:0816—3223995(江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16—5192188(江油市公安局)

附件:江油市公安局公开选调人民警察报名资格审查表

江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江油市公安局

2015年5月5日

来源:本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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