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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源县2015年公开考核聘用医务人员公告(1)

2015-05-29来源:本站采编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考聘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发〔2011〕36号)等文件规定,经中共盐源县委、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盐源县在编制限额内面向社会公开考核聘用18名高等院校毕业生到医疗卫生单位工作。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在四川人事考试网http://www.scpta.gov.cn,盐源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yy.lsz.gov.cn,盐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yyxrsj.com上发布):

一、考核聘用原则及方法

考核聘用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现场报名,采取面试与考核相结合方式进行。

二、考核聘用名额及专业要求

本次在编制内面向全省考核聘用符合岗位要求的高等院校应往届毕业生18名(事业编制),具体岗位名额详见《盐源县2015年到院校考核聘用医务人员岗位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三、考核聘用对象、范围及条件

(一)考核招聘对象。

全省范围内201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1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其他人员必须在报名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聘用或不予进入下一步考聘环节,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负。

1.年龄:18-35周岁(1980年6月 8日以后至1997年6月8日以前出生)。

2.考核的范围、学历等条件要求详见《一览表》。

(二)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服从招考单位工作安排。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考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合格。

3.符合用人单位考聘岗位所需的其它条件及资格要求(见《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与报考岗位“学历或学位”和“专业条件要求”(指与学历学位相对应的专业条件)两栏的学历、专业资格条件要求应分别相符。与选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党纪或政纪处分且在处分期内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含参公人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4.公务员(含参公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三年的人员;

5.公务员(含参公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处于试用期内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8.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人员。

四、考核聘用程序

(一)报名、资格审查及缴费

1.报名地址:成都明悦大酒店(成都市高新区永丰路55号永丰立交桥下)

2.报名时间:2015 年6月8日至6月10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

3.报名缴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按照四川省财政厅、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规定的标准缴纳面试费每人80元。

4.报名时需提供材料:

①自荐材料1份;

②在校期间成绩单(加盖学校公章)1份;

③在校期间获得的荣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等能证明自己业绩的材料1份;

来源:本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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