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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游仙区2015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2)

2015-05-29来源:本站采编

2.填报信息。报考者登录绵阳人事考试网,按网络提示要求,如实、准确填写《绵阳市2015年上半年县市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上传报考者本人近期免冠证件照。照片为JPG格式,大小在10K至30K之间,艺术照、大头贴、侧脸照均为不合格。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报考者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查询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结果。资格初审由游仙区人社局局会同招聘单位负责,报考者请于2015年6月1日至2015年6月6日24:00前登录绵阳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合格者,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并按网络提示打印《报考信息表》两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岗位;照片审核不合格的,请于2015年6月7日中午12:00前重新上传质量合格的照片。

提示:资格初审或照片审核通过后,如个人误删除报名信息表,造成网上报名信息库中无本人信息的,视为报名不成功,报考者将无法在网上缴费和打印准考证。

4.职位调整。笔试报名人数不得低于职位聘用名额的1:3,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予以调剂、调减或取消该职位的招聘计划,报考被取消职位的考生予以退费,职位调整情况在绵阳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四、确认缴费

(一)缴费

资格初审合格且照片审核合格的报考者须于2015年6月1日—2015年6月7日24:00前登录绵阳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缴费(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一科50元,两科100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者,请先进行网上缴费,于公共科目考试后5个工作日内到市人事考试中心办证大厅(南河路26号市人社局院内)递交减免申请和材料,经市人事考试中心按相关程序审批通过后,退予报考者本次考务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的报考者,凭其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者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办理本次考务费减免手续。报考者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打印准考证

网上缴费成功的报考者凭身份证号、姓名于2015年6月15日至2015年6月19日24:00在绵阳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

报考者须认真核查准考证上各项内容,仔细阅读考场规则,按要求准备考试用品。逾期未打印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50%+业务基础知识成绩×50%>+政策性加分)×50%+面试成绩×50%。分数保留两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处理。

(一)笔试

1.考试分为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和业务基础知识考试,采取笔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业务基础知识》两科,每科卷面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50%+业务基础知识成绩×50%+政策性加分。所有岗位都要测试《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大纲为《绵阳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共科目考试<综合知识>大纲》公共基础知识部分;《业务基础知识》考试按招聘岗位分为护理专业技术岗位、其他岗位两种类型。考试内容为:护理专业技术岗位:《护理基础知识》;其他岗位:《公文写作和计算机应用》。

2.笔试时间为2015年6月20日(具体时间及详细地点见《准考证》)。报考者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到准考证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因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负责,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3.笔试成绩、笔试折合成绩、政策性加分、职位排名和是否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情况将于2015年7月上旬在绵阳人事考试网(www.mypta.gov.cn)上公布。

4.政策性加分

参加我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社工人才百人”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干部”计划的人员,截止2015年6月1日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川人发〔2007〕16号、川组通〔2010〕4号文件规定加分;退役大学生士兵按照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文件规定加分。上述文件中“评为优秀”指表彰优秀,非年度考核优秀。

同时符合上述加分规定的,不累加,可按最高加分规定加分,政策性加分最高不超过6分。凡已享受过加分政策,并被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的人员,不再享受上述加分政策。

申请加分的报考人员,务必于2015年6月18日-6月19日前将以下材料送交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开发流动股(游仙区政府集中办公区4号415室)进行审查:

(1)基层服务项目人员须提供服务所在地县级以上组织、人社、团委、教育部门盖章和本人签字的《政策性加分证明材料》原件。

(2)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优秀士兵证》、有关奖励证书(证章)和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提交材料的,不予受理,不再享受加分政策,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二)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参考人数,按照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进入面试的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有关资格复审及面试由游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具体事项于2015年7月上旬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告,一律按公告通知为准,不再电话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阅。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请按照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资格复审手续:

(1)《绵阳市2015年上半年县市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一份及与信息表中版本相同的照片两寸一张。

(2)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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