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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高县人民检察院招聘司法辅助人员公告(1)

2015-06-03来源:本站采编

因工作需要,高县人民检察院拟向全县公开招聘司法辅助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本次共招聘司法辅助人员3名(限男性)。

二、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自愿报名、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聘用。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遵纪守法,勤政廉洁,作风正派,品行端正;

(二)热爱检察事业,公正正直,具有较强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认真负责,有吃苦耐劳精神;

(三)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不含高中);

(四)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具有高县常住户籍。

有下列情形之一不能报考:

(一)曾受过各类刑事、治安处罚人员;

(二)曾被开除公职人员;

(三)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四)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五)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的人员。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1.报名时间:2015年6月5日至2015年6月26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高县人民检察院政治处,联系电话:0831—5416466,联系人:侯崇坤。

3.报名要求:报名者须持本人学历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2张1寸近期免冠照片、填写报名表。相关证件须一次性提供,报名后不再受理。

4.报名约定事项:

招聘信息公布在高县人民检察院公告栏、中国三江人才网。报考者必须保持所提供的通讯电话畅通,否则因未能及时联系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高县人民检察院政治处、纪检组进行,贯穿整个招聘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招聘条件的,都将取消其资格,并由报考者承担相应损失和责任。

五、招聘程序和办法

考生人数与岗位名额达到2:1比例该岗位方可开考,未达到该比例取消该招聘岗位。此次招聘采取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的综合考核办法进行。相应时间另行通知。

来源:本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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