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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高新区人民检察院公开选调侦查员公告(1)

2015-06-18来源:本站采编

根据工作需要,经绵阳高新区党工委同意,区人民检察院公开选调侦查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绵阳人事考试网http://www.mypta.gov.cn、绵阳高新区管委会网http://www.myht.gov.cn、绵阳高新人才网http://www.myshiphr.com发布)。

一、选调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选调原则。

二、选调范围和对象

全省法院、检察院系统在编在职并完成公务员登记手续的审判员、助理审判员、检察员、助理检察员。

三、选调条件

除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和公务员身份外,还需具备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

3.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15年5月30日;

4.其他选调条件见附件1《绵阳高新区2015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需求表》。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试用期内的;

2.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司法侦查的;

3.受过党纪、政纪处分,违反计划生育等有关规定的。

四、选调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6月18日至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绵阳高新区人民检察院政治处。联系人:毛营,联系电话:0816- 2544598,地址:绵阳市高新区虹苑北路12号。

3.报名方式:采取本人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4.报名材料:报名时需提交《绵阳高新区2015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两份;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律资格证书》(A证)原件及复印件;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近5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审判员、助理审判员、检察员、助理检察员任职文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所在单位出具相关职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近期一寸彩色证件照3张。国外学历须同时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学历认证证明。

来源:本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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