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峨眉山市交警大队关于公开招聘公安道路交通管理女协警员公告(1)

2015-06-23来源:本站采编

根据《四川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协警员管理暂行办法》和相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峨眉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决定面向社会招聘公安道路交通管理协警员,用工性质为劳动合同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岗位:公安道路交通管理女协警员;人数:12名。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思想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乐山市境内常住户口(含居住证)。

3、具有全日制普通教育高中(含职高、中专)及以上学历。

4、年龄在18周岁至23周岁(1992年6月22日以后,1997年6月22日以前出生)。公安警察院校毕业生和复退军人年龄可放宽至25周岁(1990年6月22日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体貌端正,身高1.65米(含)以上,体重45公斤—60公斤。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色弱,裸视4.8以上。面部无明显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斜颈、各种疤痕等),躯体无明显疤痕,无鸡胸,无严重静脉曲张,无明显罗圈腿,无严重平足(平脚板),无纹身、驼背,无各种残疾和其他不适宜从事本岗位职业的疾病。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治安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或违法劣迹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4)被原单位辞退或开除学籍、军籍的;

(5)配偶、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近姻亲、其他社会关系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或者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6)配偶、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近姻亲、其他社会关系中有犯罪嫌疑,已立案尚未结案的;

(7)有其他原因不宜从事协警员工作的。

三、工资待遇

1、工资收入:每人每月3000元(含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加班补助等);

2、工龄工资:按30元/年递增;

3、年终一次性考核奖励;

4、按国家规定统一购买应由单位承担的社会保险;

5、按相关规定发放防暑降温费、取暖费。

四、报名程序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5年6月23日至7月3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4:00至16:00。

2、报名地点:峨眉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二楼女子中队办公室(峨眉山市绥山镇名山路东段498号)。

3、报名手续: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报名时须持户口薄(居住证)、身份证、毕业证、退伍证及相关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同底版正面1寸免冠照片3张,1寸电子照片1份。

来源:本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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