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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上半年宜宾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考调工作人员公告(1)

2015-06-26来源:本站采编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拟在全市范围内公开考调市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计划和岗位

考调岗位共15个,具体岗位详见岗位计划表。

二、对象及条件

(一)考调对象

符合考调岗位条件的宜宾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二)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业绩突出,群众公认;近3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2.年龄35周岁以下,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研究生学历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5.身体健康。

6.具备考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工作能力和任职资格条件。

年龄、工作经历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报名第一日止。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考调:

1.事业单位新招聘人员首次订立聘用合同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的;新录用公务员未满5年最低服务期的;

2.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 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具有《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第十四条所列应当回避情形的;

5.法律、法规和现行人事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三、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15年7月7日- 9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选择考调岗位。报考者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填写说明及要求”等,了解考调单位及考调岗位的具体情况(必要时可通过电话方式咨询考调单位),选择完全符合条件的岗位报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

2.填写报名信息。报考者下载并如实准确填写《2015年上半年宜宾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名信息登记表》。

3.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各考调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报考者持贴好照片的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盖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和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各考调单位参加资格审查。

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调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4.确认缴费。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缴纳笔试考务费100元,并交1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1张。缴费截止时间为2015年7月9日17:00,未按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来源:本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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