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公招信息 > 成都高新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公告(三)

成都高新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公告(三)

2015-06-29来源:本站采编

一、招聘岗位、名额及要求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人数:成都高新区人民法院聘用制工作人员11名。具体岗位为:审判辅助岗位6名、执行辅助岗位2名、司法警察3名。

工作地点:成都高新区人民法院

(二)岗位要求:

1. 品行端正,具备吃苦耐劳、细致严谨、清正廉洁的工作作风和纪律作风,具有良好的交往能力、沟通技巧和团队协作精神;

2.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得报考;

3. 审判辅助、执行辅助岗位:要求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律专业,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文字写作能力和协调沟通能力,年龄在28岁以下(具有法院工作经历者年龄可适当放宽),其中执行辅助岗位限男性;

5. 司法警察岗位:限男性,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身高175cm以上,口齿清楚,反应敏捷,双眼裸眼视力1.0以上,年龄在26岁以下,复员退伍军人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二、报名时间、方式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2015年6月30日-7月13日

(二)报名方式(两个步骤必须全部完成,方可视为报名有效):

1. 网上填写并提交报名表。

报名网页链接:http://www.sojump.com/jq/5359564.aspx(注意:请使用IE浏览器并避开网络高峰期填写)

2. 发送简历。

以“姓名+应聘岗位”命名个人简历(含电子照片),作为附件发送至邮箱 rczp515@163.com。

三、招聘程序

(一)笔试:报名截止后一周内通知进入笔试人员,未通过简历筛选者将不再通知。

(二)面试:笔试后一周内通知进入面试人员,未通过笔试者将不再通知

(三)体检:面试后一周内通知进入体检人员,未通过面试者将不再通知。

(四)政审:体检合格者,进入政审阶段。政审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四、聘用及待遇

(一)体检考察合格后,与用人单位正式签订聘用合同。

(二)拟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者,将解除聘用合同。

(三)待遇从优,按照高新区有关规定执行。

本简章未尽事宜由成都高新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查询网址:www.cdhr.net

咨询电话:028-85155593

成都高新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6月29日

来源:本站采编

相关资讯